公務員擬新增7天幼兒照顧假 勞長:育兒協助政府全面考量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為營照友善生養職場環境,銓敘部日前預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將針對育有未滿6歲子女須親自照顧者,每年核給7天的有薪「幼兒照顧假」,且每增加一名未滿6歲子女,另增3天假,等於有育兒需求的公務人員,總計至少有14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幼兒照顧假。反觀勞工家長,連7天家庭照顧假有薪都爭取不到,形同看得到、用不到。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受訪說,全體受僱者也包括廣大勞工,過去政府針對育兒協助做全面性考量,後續也會滾動檢討。

勞動部今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許銘春會前受訪被問及公務人員擬新增幼兒照顧假一事,她說,銓敘部站在公務員的雇主立場,為公務人員著想,因此想新增幼兒照顧假,而全體受僱者也包括廣大勞工,所以過去針對育兒部分,政府全面性做考量。

許銘春進一步說,包括衛福部增加育兒津貼、教育部增加幼托資源、勞動部則開放育嬰留停彈性運用、增加育嬰留停津貼等,都是為了讓育兒環境更好。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記者葉冠妤/攝影

她強調,政府了解父母親照顧幼兒的辛苦,後續也會滾動檢討,會齊一步驟來努力。

育兒津貼 勞動部 許銘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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