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三立投資中嘉 NCC促改正

聯合報 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昨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業務,立委提出三立到底有無入股中嘉,成為中...

國內第二大有線電視集團「中嘉」上月初遭爆料不僅上層股東異動,三立透過轉投資上層控股公司,控制中嘉股權達百分之廿七,不但違反當年核准交易案時的承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更放任。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昨質詢「三立與萬海有沒有成為中嘉的上層股東?」NCC主委陳耀祥說「三立有、萬海還在調查」,允諾會請業者改正。

陳耀祥表示,根據初步掌握的資料是有,後續會先請相關業者改正、處理股份,沒有改正才會考慮撤銷原許可。邱顯智批評NCC只輕描淡寫要業者「限期改正」,等同鼓勵其他業者或股東公然踩紅線,NCC設定的附款與承諾「只是塑膠」。

立委陳椒華也提出相關質詢,陳耀祥答詢表示,三立違反媒體壟斷條款確實有其嚴重性。陳椒華則認為NCC調查進度緩慢;交委會限陳耀祥一個月內到委員會報告調查結果。

二○一八年十二月,以宏泰集團掌門人林鴻南為首的團隊,用泓順投資公司名義,斥資五一五億元吃下中嘉全部股權。NCC當時要求「非經本會核准,參與投資受讓人事業之關係企業或自然人股東,不得直接或間接經營或控制新聞頻道。」意即要防止有線系統整合新聞頻道造成媒體壟斷。

不過,泓順投資上面還有泓勝投資、泓策創投約五、六層的公司,最終受益人共有五大法人股東,包括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轉投資的璽兆投資與銓陞投資、泓策投資、榮盛投資、弘倉公司,還有個人股東郭冠群及其配偶王美文。

根據經濟部資料,持股中嘉約百分之廿五的泓策投資,三名持股董事早在二○一九年全數降至零,持股約百分之十五的榮盛投資,原股東陳繼業等人的持股也在二○二○降至零。

針對立委指控與質疑,NCC強調本案已請中嘉集團到會說明,亦函請經濟部及中嘉提供股權資料,「如有違反當時承諾的具體事證,最重得廢止原許可投資處分」。但官員說,依法規定,業者上層(第一層)股東變動超過百分之五要向NCC申報,但再上一層的股東並不需申報。

「五層投資術沒違法,但有爭議,算是巧門。」熟悉經營權律師與業界人士表示,設計這麼多層都是為了特殊目的,大多是為滿足規範,又想規避掉一些事情,可能是隱私,也或許是不願讓外界知道。

律師說,這種投資架構的好處是,不管原本上面的投資組合團隊如何變動,等下次中嘉要交易的時候,只要賣掉最下面一層的公司泓順投資即可。

業界則認為,中嘉已違反當初核准交易時的承諾,若依此邏輯,以後任何交易只要架個好幾層,NCC查不到也管不著,凸顯法規不足之處。

陳耀祥 陳椒華 團隊 中嘉 有線電視 邱顯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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