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海馬、石珊瑚、軟珊瑚進口 自11月1日起採用新貨品號列

聯合報 記者王勇超/高雄即時報導

海馬、石珊瑚、部分軟珊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植物貿易公約管制物種,但過去並未針對活體單獨號列,致難以掌握進出口數量,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在與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協調後獲其同意,這三類活體商品將從11月1日起採用專屬貨品分類號列。海保署說,廠商未來通關報運時,應注意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免卡關。

海保署表示,海馬屬所有種(目前已紀錄至少46種)、石珊瑚目所有種(約有2000種)、黑珊瑚、藍珊瑚、笙珊瑚(屬於軟珊瑚)等,均已列入華盛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CITES)附錄物種。

其中海馬為海龍科小型硬骨魚類,為高度演化或特化的海洋物種,因棲地侷限、破壞或喪失,及過度商業利用,導致族群數量縮減。近來有飯店將海馬融入菜單食材中,海保署特別提醒,許多生物因人們過度的利用而面臨生存危機,建議勿採捕野生物種,海馬養殖場如果購入人工繁殖海馬,或許能減輕野外捕捉的壓力。

海保署說,珊瑚具有造礁、保護海岸、孕育生物多樣性、維持生態平衡、供應食物和藥物、推動觀光休閒旅遊、促進藍色經濟、教育研究、培育海洋文化等價值、功能與服務,同樣為自然生態與人類社會重要的資產,應減少採捕野生個體。

臺灣北部海域常見的三斑海馬。記者王勇超/翻攝
綠島柴口珊瑚群。圖/海保署提供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增列活海馬、活石珊...
活海馬、活石珊瑚、活軟珊瑚的專屬貨品分類號列。圖/海保署提供

海保署強調,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暨施行細則第26條規定,海洋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須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未來報運活海馬、活石珊瑚及活軟珊瑚時,應申報正確貨品分類號列,以加速貨物通關,將有助於掌握該3類海洋動物進出口狀況,也有助於擬訂海洋生物保育管理政策。

珊瑚 自然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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