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中華電聯合取消通話費優惠 公平會重罰7600萬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表示,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3045)與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2412)聯合於2018年10月就「行動寬頻4G不降速優惠專案(699H或699型)」、「新精選購機方案(月繳699元)」,停止贈送「網內語音免費」、「前6個月每月666元通話費」等優惠。雙方為國內行動通訊的主要業者,對市場影響至鉅,所以分別處中華電信新臺幣4,000萬元、台灣大哥大3,600萬元,總計7,600萬元的罰鍰。

上述裁罰是在今年9月6日第1665次委員會議通過。

公平會調查發現,台灣大哥大與中華電信就2018年6、7月間699方案贈送通話金優惠後,申辦用戶數集中在該方案,而高資費方案申辦數減少,與原推出時欲增加營收及高資費申辦數之目標不符,而欲取消該等699方案之通話金贈送,希望用戶申辦高資費方案,減少語音收入損失。

國內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因具有寡占特性、服務同質性高,價格為業者競爭之主要手段之一,所以單一業者片面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將有流失客戶及市場占有率之風險,因此台哥大與中華電信透過內部人員互通訊息,共同合意於2018年10月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

而該等優惠措施的停止,引起國內另一主要電信業者遠傳公司(4904)跟進,實際造成國內三家主要電信業者停止優惠的效果,對電信市場影響至鉅。該等行為已削弱彼此間的價格競爭,嚴重影響市場功能。

公平會呼籲,聯合行為乃執行公平交易法查察的重點,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公平會為鼓勵檢舉不法,已將檢舉聯合行為獎金大幅提高。另外,公平交易法設有寬恕政策之規定,倘業者已有參與違法聯合行為,也可利用寬恕政策規定,即早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4)日表示,分別處中華電信新臺幣4,000萬元、台灣大哥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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