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告了!泰山:陳敏薰喪失獨立性 委任關係不存在

聯合報 記者林海/台北即時報導
陳敏薰(圖)遭泰山解任獨董。 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許正宏攝影

泰山日前公告解任陳敏薰獨立董事職務,不僅陳敏薰認為解任「完全違反法律,根本無效」,證交所也要求更正公告。而泰山今則赴台北地方法院,針對獨董陳敏薰執行職務喪失獨立性,提起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訟。

泰山表示,陳敏薰身為泰山獨董,本應獨立執行職務,不僅對於任職公司應保持獨立性,對於任職公司之法人股東,亦應保持獨立性,此有商業法院所作裁定可循,本公司對於主管機關未審先判,逕認陳敏薰並未構成當然解任事由,深表遺憾。

泰山指出,4月20日召開之審計委員會會議,陳敏薰不僅未予制止法人股東龍邦公司指派董事劉偉龍之荒誕不法行徑,反而配合劉偉龍行動,恣意干擾、中斷審計委員會會議之進行,顯係聽從法人股東龍邦公司指示而為行事,其本應具有之獨立性,早已蕩然無存,實令人遺憾。

泰山更說,陳敏薰又在5月5日、6日罔顧其獨董身分,宛若龍邦公司之受雇員工,偕同法人股東龍邦公司指派董事劉偉龍、韓泰生、委任律師黃福雄等人召開記者會,擅自就4月20日發生之事實經過,惡意加油添醋,並為子虛烏有之陳述,本公司對此甚難苟同,特予呼籲陳敏薰勿再信口雌黃,以免招惹訟爭。

泰山指出,獨立董事本應恪遵獨立性,不得為任何公司,亦不得為任何特定股東服務,對於陳敏薰聽命於龍邦公司,而淪為戕害全體股東權益幫兇之行徑,深感憤慨,為維護本公司全體股東權益,特向法院提起訴訟,確認陳敏薰與本公司間之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希冀往後各獨立董事能嚴守獨立性,忠實執行業務,共同為全體股東權益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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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 股東 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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