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去年沒進年度球隊少賺9.6億 泰托姆:評選不該分位置

聯合新聞網 綜合報導
泰托姆去年因未入選前三隊,損失高達3260萬美元(約9.6億新臺幣)薪水。 歐新...

NBA前天公布年度最佳陣容,塞爾蒂克前鋒泰托姆(Jayson Tatum)去年因未入選前三隊,損失高達3260萬美元(約9.6億新臺幣)薪水,雖然今年成為年度第一隊一員,他笑說這個獎項似乎來得有點晚,並坦言聯盟對於年度球隊評選標準要更明確。

2011年NBA勞資集體談判協議新增一項規則指出,只要球員近三季2次入選或在最近的賽季入選年度最佳陣容,他將可與原球隊簽下5年的延長合約,並在生涯第5年享有比一般頂薪更優厚的薪資,照此規則,若泰托姆去年入選年度最佳陣容,他的薪水將會增加不少。

對此泰托姆昨天在記者會上笑說,「那句俗話是怎麼說的?晚了1天少了1元。不過去年的事情無法改變,當然我還是很感謝,年度最佳第1隊,這很重要,感謝大家的認同。」

事實上,泰托姆上季年度最佳陣容的得票數比後衛厄文(Kyrie Irving)更多,但因前鋒名額已滿,因此失去年度第三隊資格,損失近3300萬美元的收入。泰托姆澄清問題不在於少賺的錢,而是感覺自己沒有獲得應有的尊重。

「更多是我覺得沒有被尊重。我之前就談過,主要是評選標準太開放了,沒有誰應該符合資格的規則。我想這是最讓人沮喪的部分,不過這種事就是會發生。我覺得自己是去年最佳的15名球員嗎?1000%是,但那些都過去了,今年我入選了,我們也試著爭奪冠軍。」

同時泰托姆也提出建議,認為聯盟應該制定新的標準,「也許應該要打一定數量的比賽,也許要看是否進入季後賽,我也認為應該要不分位置,安比德(Joel Embiid)在MVP票選是第2名,結果是第2隊,這實在太不合理,我認為應該是選15個最好的球員。」

在年度球隊的投票得分中,安比德的總得分414分其實是優於安比德390分,但受限於僅有一個中鋒能入選,得分不如約柯奇(Nikola Jokic)的安比德,只能落入第二隊。而本季入選前三隊隊的球員中,僅有詹姆斯(LeBron James)沒闖進季後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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