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辦導遊考試?考試院:修法前考選部應依法舉辦

聯合報 記者徐偉真╱台北即時報導

有立委提案導遊領隊國考改由交通部觀光局主辦,考選部今天表示,考試規則自2004年發布後,至今已辦18次考試。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若未來要改變國考制度,仍有賴職業主管機關、職業團體等廣泛建立共識,在職業法未修正前,考選部仍應依法舉辦導遊領隊國家考試,並做好各項考試工作。

考選部今天在考試院會上提出業務報告,說明導遊領隊人員考試辦理情形。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規則自2004年8月16日訂定發布,同年11月20日至21日首次舉辦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考試,至去年為止,累計已辦理18次考試。

考選部表示,近年來考選部為配合國家觀光政策,以及協助新住民投入觀光產業等政策方向,規劃設計更符合人力需求的友善考試制度,選拔適格的導遊領隊人才。目前已設置14種外國語供應考人選試,並開放已領有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再報考外語導遊或外語領隊考試者,其筆試得減免3科專業科目,只須應試「外國語」1科。

考選部表示,除此之外,同時調降試題題數,試題內容以結合導遊、領隊人員執業相關之旅遊、生活、常識等面向及議題為主,更貼近實務經驗,發揮考試評量的功能。

考試院。本報資料照片

黃榮村在院會上表示,考試院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必須以職業管理法令明定應經考試及格始能執業,作為依據。未來導遊及領隊人員考試執業資格取得如果要改變國家考試制度,仍有賴職業主管機關、職業團體、國內各觀光產業相關科系廣泛建立共識,在職業法未修正前,考選部仍應依法舉辦導遊領隊國家考試,並做好各項考試工作。

導遊 考試院 黃榮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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