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科大師涉論文抄襲 教育部:可撤銷副教授資格

中央社 台北18日電
虎尾科技大學。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媒體報導,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休閒遊憩系副教授梁大慶涉及論文抄襲,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表示,若是升等論文抄襲,則應撤銷副教授資格,並規定一定時間內不受理升等申請。

「ETtoday新聞雲」今天報導,梁大慶遭爆料,發表在國際期刊的文章,抄襲虎尾科大學報著作;升等論文代表著作,也有9成抄襲休閒遊憩系吳姓碩士生的碩士論文。虎尾科大委託第三方專家學者調查,認定梁大慶涉及一稿多投、抄襲與登載不實,明確違反學術倫理。

根據教育部提供的資訊,教育部於今年5月接獲民眾檢舉,6月函轉虎尾科大釐清並限期完成查處。後續受到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因學倫案不適合線上開會,因此於8月召開調查小組會議。

由於涉及教師升等論文,教育部指出,依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違反送審教師資格規定處理原則」第4條,如果確實違反第3條事項(包括抄襲、造假、變造等),應撤銷該等級的教師資格(梁大慶案為副教授),並可依情節處1到10年不受理教師資格審定的申請。

虎尾科大是教育部認可的自審學校,因此該案是由學校審議後,將處置結果函報教育部備查。據了解,此案學校已查處完畢,正在進行函報作業中,教育部目前還沒收到正式函文,等收到後將檢視審議程序和處置結果,並依規定辦理。

教育部 抄襲 虎尾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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