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學倫案 台大校長重申:陳明通應道歉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台大國發所退休教授陳明通口述出書談林智堅學倫案,台大校長陳文章(圖)昨表示,尚未...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前年因論文抄襲,被撤銷台大國發所碩士學位,其指導教授、國安局前局長陳明通則被台大教評會認定指導不周,不過近日有媒體人訪問陳明通並撰文出書,談林智堅學倫案始末,並稱此案為「學倫獵巫」。對此,台大校長陳文章昨表示,立場始終一致,認為指導教授陳明通應當向社會道歉。

媒體人洪浩唐主筆,訪問陳明通談論林智堅學倫案始末,內容簡介稱陳明通首度現身說法、直球面對,亦將還原事情面目,並於明天舉行新書發表會。

台大昨舉行校務會議,陳文章會後表示,立場始終不變,雖然去年校級教評會決議不解聘,但指導教授肩負教學、研究、指導責任,若一名指導教授兩位碩士生學位都遭撤銷,確實應當擔負一部分責任,「指導教授應當道歉,我到現在還是這樣認為」。

陳文章表示,當時不在教評會中,沒有干涉決議,陳明通兩位指導學生被撤銷學位,也接受了結果。為此,台大近期也針對學生論文品保作出規範,包括限制教授指導學生數等。

台大各系所已陸續修正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修正重點包括規範教授指導學生數、論文原創性比對相似度。十二個學院也因領域不同訂立不同的相似度標準範疇,目前已有一○九個系所完成訂立。

至於陳明通口述出書一事,陳文章說,陳已從台大退休,沒辦法規範退休教師不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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