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學生會代表被控挪用公款48萬元學生會怒告 校方:尊重學生自治權

聯合報 記者魯永明/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大學學生會政務副會長陳姓同學被控,利用職務挪用公款48萬9647元;學生會日前發表聲明將提告警方,學生該為自己行為負責,並非僅僅還錢了事。校方說,學生會已提告進入司法調查,尊重學生會自治權力與治理模式,將秉持監督輔導,協助學生會處理。

嘉大學生會聲明說,前政務副會長陳姓同學利用擔任演唱會總召及其他業務之便,挪用公款48萬9647元整,款項經學生會提領程序領出,款項應存入學生會活動專戶,結算時發現款項嚴重出入,經查證後確認由陳前副會長私自挪用。

學生議會決議,解職陳姓政務副會長、學生代表及台學聯校代表身分;隔日,學生會召開還款協調會,會中有學生會及學生議會代表、陳前副會長及家長、學務處等單位主管出席,針對還款及後續處置方式進行協調,協調結果議會決議不採認。

確認虧空款項昨天全數追回,「學生會為受大學法授權存在自治組織,基於學生自治精神,由全體學生票選,因此向全體學生負責,發生違法,學生會與學生議會將就其法律責任,堅定提告立場,嚴懲不貸,也提醒所有教職生,學生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非僅僅是還錢可以平事。」

嘉大學生會代表被控挪用公款48萬餘元,學生會聲明怒告。記者魯永明/翻攝

校方說,尊重學生會自治權力與治理模式,將秉持監督與輔導立場,協助學生會處理後續事宜。陳姓學生昨天繳回全部挪用款項,學生會昨天下午向市警局報案,目前進入司法調查,校方將提供調查過程必要法律協助。陳姓學生挪用學生會費,將依校規由學生獎懲委員會開會討論懲處。

提告 司法 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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