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審議會近期將再召開 預計再審兩所大專校院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今年四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五月公告上路,教育部九月上旬起已一連召開四場退場審議會,7所私立大專校院被列為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近期一連再公告三部子法,據了解,預計近日將再召開一次退場審議會,預計將再審議兩所私立大專校院。

私校退場審議會九月上旬起緊鑼密鼓召開四次會議,並公告七所專案輔導學校,分別為大同技術學院、高苑科技大學、中州科技大學、台灣首府大學、明道大學、環球科技大學以及和春技術學院。

據了解,教育部本欲於本周再召開一次退場審議會,但因委員告假暫停。下一次審議會時間暫定為九月底至十月初,預計會再審議兩所私立大專校院。

教育部近日也再公告三部子法補充私校退場條例,分別為「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基金補助墊付辦法」以及「教育部加派專案輔導學校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監察人及重新組織董事會管理辦法」。

「專案輔導學校停止全部招生後停辦時仍在校學生分發辦法」論及學生相關權益,辦法規定只要學校停招,則應盤點停辦時仍具備正式學籍的學生數目,並徵詢學生轉學意願,以此納入停辦計畫中。

學校主管機關則選定分發學校,並提供學生選填志願,學校則應配合辦理分發說明會,並彙整志願選填表函報主管機關核定分發結果,學校則要將學生的學籍資料等,移交給分發學校。

私校退場審議會預計近期還會再召開。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根據辦法規定,分發作業其成會在學校停辦前一學期分發完畢,如果學生未於期限內填妥志願,催請後仍未填,將會視同放棄分發;分發完成後,學生在前一學校修得的學分等可以從寬抵免。

教育部 高苑科技大學 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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