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擬轉讓台南校區 教部先罰前董事長10萬元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康寧大學董事會爭議未平,先前因捐資承諾難到位,打算更換董事長,如今又傳出疑似有意「斷尾求生」,擬將台南校區轉讓給第三人。教育部則表示,由於新董事長吳慶堂未註明捐資挹注日期,目前尚未核准;另若要將校區轉讓,教育部證實有收到公文,但須不妨礙學校發展、校務進行,目前台南校區仍有師生,將要求康寧大學依上述規定辦理。

康寧大學台南校區因財務問題,去年遭教育部勒令109學年起停招,但康寧向台糖公司承租土地作為台南校區,原定去年2月繳交次20年權利金,卻未依約繳交,董事會原承諾去年分期解決問題,最後也沒做到,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所有董事職務,法院正式裁定核准。

未料日前卻傳出董事會捐資遲未到位,更打算改選董事長,由董事吳慶堂接棒,並打算將台南校區的土地地上權、地上建物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

教育部證實收到相關公文,康寧大學董事會於今年11月11日行文台糖公司,擬將台南校區土地及建物轉讓予第3人,並副知教育部。但目前台南校區仍有師生,學校法人處分不動產,須不妨礙學校發展、校務進行,並與教學無直接關係、經核定廢置的校地、建築物為限,不得影響師生權益。

至於董事長改選案,教育部表示,由於前董事長童中儀未履行經費承諾,董事會來文也未敘明如何處理;董事吳慶堂董事雖簽署捐資承諾書,卻未註明經費挹注日期,且過程反覆,無法具體解決該校財務問題,因此要求該董事會補充說明,待回復後再作准駁。

教育部也說,童中儀雖辭去董事長職務,但兩次行文董事會限期籌措足額經費挹注學校,均發生於其董事長任內,童中儀怠於行使職權,嚴重影響學校財務運作,因違反「私立學校法」第77條第2款規定,處罰新台幣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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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學校疑有意「斷尾求生」,一名康寧大學教職員表示,若台南校區轉讓給第三人,學生就不可能原校區畢業了,他校也不一定剛好有開學生被當的課。另外,學校現在不開課給延畢生,學生只要被當,學生的受教權益就會受損,又因為沒有學弟妹,也失去了隨學弟妹重修的機會,這並不合理。

教育部 台南 康寧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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