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欠薪16個月遭罰款 高教工會:根本罰不怕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高教工會今天表示,一名中原大學教師被校方逼迫「自願離職」,至今已遭欠薪16個月,教育部也已認定中原大學違法,但延遲超過一年才開罰,沒拿出其他積極作法,大學根本罰不怕。中原大學說,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將遵照司法判決的結果,依法進行後續處置,也請各界尊重司法。

高教工會表示,對於違法侵犯教職員生的大學高層,單單「開罰學校」對解決問題實益有限。一來,區區開罰10萬、20萬元,對此類大學根本不痛不癢,而且違法的校長個人對此依舊無需負責。二來,就是提高裁罰金額或扣減學校獎補助款,實際上也只是損及中原大學廣大教職員生的教育權益,形同「拿學生學費繳罰款」,往往還是無法矯正違法的學校高層。

高教工會說,私校法第43條基於私校具有高度的公益性,明訂若私校校長「嚴重違反教育法令」,主管機關教育部得命令「解聘校長」,以維護教育秩序的正常運作。教育部絕不該放著可用的工具不用,只一再拖延、默默開罰,然後兩手一攤,放任學校恣意妄為。

中原大學表示,該名教師當年是校內的「短聘」教師,聘期屆滿後,他片面自我主張為「編制內」教師,不願依契約離職。聘期中也絕無欠薪之情事。針對此案,中原大學已提請行政訴願,並已進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

中原大學說,校方也已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之訴,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將遵照司法判決的結果,依法進行後續處置,也請各界尊重司法。

中原大學。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原大學 司法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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