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團體:區別高分群 分科測驗級距盼改計算方式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報導

明年起大學指考更名分科測驗並採用級分制,各科為一到六十級分,級距是將前百分之一考生成績除以六十的結果。家長團體昨建議調整分科測驗級距計算方式,改以各科前百分之零點一考生成績作為計算單位,提升鑑別度。曾參與大考中心決策的退休人士指出,級分最多只能分為十五級,多於十五反失去統計意義,不如改回百分制。

不過一一一學年升大學簡章已出爐,大考中心公告明年起只微調學測級距計算方式,從原本取自小數點第三位四捨五入至第二位的結果,改為小數點第六位四捨五入至第五位。副主任鄭中平也說,分科測驗六十級分制明年開跑,計算恐出現小數點進位問題,也將比照學測微調。

國教行動聯盟昨舉行記者會表示,每年指考約四萬名考生,以各科前百分之一作為級距計算單位,每一級分有四百人。但許多頂尖校系只收十多人,如何區分這四百個考生的高下?

出席記者會的台灣大學電資學院院長張耀文說,有些考生特定考科原始分數明顯高於他人,但級分制度下,與其他排名前百分之一者都被歸為同一級分,無法彰顯學習成果。指考明年更名分科測驗,若改以前百分之零點一考生成績作為級距計算單位,更能讓學生看到努力的收穫。

「多元升學制度已面目全非。」大考中心民國八十三年首度實施級分制,一名參與當時決策退休人士感嘆,級分制為我國自創,按照背後敘述統計原理,只適合將分數區分二到廿五組,又以七到十五組為最理想狀態。

他指出,大考中心一開始決定學測每科十級分,後增為十五級分「已經不能再多」。分科測驗最開始設定每科四十五級分,後順應外界要求改為六十級分,其實都不符合級分制在統計上的意義,不如不改。指考和學測不同,全憑分數決勝負「適合彼此廝殺」,無論明年是否更名分科測驗,都適合每科一到一百分的百分制。

指考 學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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