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智庫連署搶救蘭千山館文物 故宮:協商中

聯合報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原寄存於故宮的「蘭千山館」文物,日前因庫房空間不足而終止寄存合約,引外界非議。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為此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行動,今召開記者會要求故宮繼續簽訂蘭千山館文物寄存合約,並呼籲文化部以文資法將褚遂良的「黃絹本蘭亭」以及懷素的「小草千字文」指定為國寶,避免珍稀古物流落海外。故宮則回應,本案雙方目前仍在協商中。

「蘭千山館」為板橋林家林柏壽的齋名,林柏壽於1969將收藏的331件歷朝稀珍書畫文物寄存故宮博物院(後增至349件),供大眾博覽,並附上100萬展曝費,聲明來日若故宮國寶重返北平,「蘭千山館」文物還是要永留中山博物院(外雙溪故宮)。日前卻傳出故宮與寄存品「蘭千山館」文物不再續約。

陳學聖表示,故宮突然在合約到期前兩周要求林家取回寄存文物,讓林家後人措手不及,也令外界擔心若這些重要文物將來流落到拍賣市場,有很大可能離開台灣,違背當初林柏壽期盼「文物留台灣」的美意。

中華語文教育促進協會祕書長段心儀則說,「黃絹本蘭亭」及「小草千字文」前兩年還到日本展出,當時備受重視,這些文物放在故宮58年,重要性不可言喻,尤其裡面有不少民間作品與女性書畫,呈現民間文化多采多姿,不但展現台灣人對文物的喜好、愛鄉土之情,離開故宮將是故宮的大損失。

輔大日文系特聘教授兼日本暨東亞研究中心主任何思慎也說,台灣的護國神山不只台積電,故宮也是護國神山,蘭千山館文物不該只屬於林家,而是全體華人的文化資產。

台灣藝術創生文化基金會董事長李永萍說,沒有文化傳承,就沒有文化創新,如果國寶「被流亡」,國際接受到的訊息就是中華民國根本不在意文化寶藏與傳承,不在乎文化力量。

陳學聖說,發起連署無關藍綠,呼籲故宮不要用顏色看待問題。故宮不續約的理由是儲藏空間有限,但立委到故宮視察時典藏空間不夠的只有4個櫃,且故宮南院空間還很大,故宮還稱一般博物館只收法人寄存,沒收自然人寄存,這是錯誤說法,國外就有非常多爭取自然人寄存文物作為重要藏品的案例。

對於私有文物無法由政府部門提報為國寶,陳學聖表示,文資法第65條第2項寫得很清楚,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即文化部或地方政府文化局本來就有普查責任,個人或團體也可提報,且依文資法68條,政府機關保存或管理的古物,應擇其價值較高者,審查指定為國寶、重要古物並辦理公告,寄存也是保存管理的項目之一,所以故宮本來就責無旁貸,文化部更是要予以督導,「文資法我比故宮還熟,請故宮不要拿文資法問我們,真的比你懂」。

對此,故宮說,蘭千山館文物為私人所有,其寄存合約於日前到期。故宮已請寄存人取回,並在寄存人要求下,給予取回作業緩衝期。至於是否與物主協商新的寄存合約,至今雙方皆未談及。籲請外界尊重文物所有人意願及隱私,請勿引用早已失效之約定內容,隨意解釋所有人的先輩意願,諸如「永存故宮」、「以寄代捐」等等無憑據說法。

陳學聖發起「搶救蘭千山館文物,國寶留台灣」連署行動,今召開記者會,文化中國研究中...

故宮表示,目前本案雙方仍在協商中,未來故宮將以符合博物館倫理為前提,制定更完備的寄存制度,並在尊重所有人意願下協商新的合約。

故宮南院 文物 國寶 文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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