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教師管教阻卻違法事由 校長協會挺修法避免憾事

聯合報 記者李芯/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今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支持修法,尤其針對訂定教師的阻卻違法事由,認為能讓老師在緊急時採行必要行動保護學生,避免先前的憾事再度發生。

中小學校長協會發布新聞稿指出,將現行學校最受困擾的師對生雙軌制,統一改由校園事件會議調查處理,有效減輕學校負擔,避免浪費行政資源。

本次修正的重點之一,在於校事會議調查小組成員全外聘。中小學校長協會認為,未來主管機關會從教育部調查人才庫提供3到5倍名單供學校遴選,也編列經費補助外聘人員費用,積極協助偏遠地區學校聘請時可能面臨的問題,有效解決目前學校實務上遇到到困境,調查時可邀請老師及家長代表列席陳述意見,更能維護師生之權益。

中小學校長協會指出,本次修法更研訂了教師的阻卻違法事由,避免教師因為處理學生違法行為而受到處罰,讓老師更能在緊急時採行必要行動保護學生,避免之前曾發生的憾事案例再度發生。

本次修正的第13條明定,教師違法情節明顯未達應予解聘、不續聘或終局停聘程度,僅涉及教師懲處的事件,校事會議得決議無須組成調查小組,由學校直接派員調查,並應將處理情形報主管機關備查,以利事後監督。中小學校長協會支持教育部,認為能讓教師能安心教學,免於動輒得咎,也讓能減輕學校運作上的負擔。

中小學校長協會除了肯定與支持本次的修正條文,更強調未來的落實與執行。目前各級學校行政負擔相當繁重,各級學校邀聘行政人員不易,協會呼籲教育相關單位能做好相關支持與配套措施,如校事會議外聘專家、調查人才庫、經費的補助以及學校相關人員的培訓與增能,都能讓本次修法的美意能有效執行,學校也才能感受到教育主管單位的善意以及減輕行政負擔的支持。

教育部今日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將條文由24...

教師 修法 教育部 不適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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