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2校食安事件 個案未公告惹議

聯合報 記者余采瀅、劉柏均、陳秋雲、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市近月來,先後發生2起校園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台中女中3月底學生午餐後48人身體不適,其中10人就醫;大雅區大華國中上周7人午餐後不適,有3人拉肚子。教育局表示,相關廠商已停止供餐,食物已採檢送驗。議員質疑食安事件未公告,市府表示將改進。

台中燒肉餐廳查出囤積過期牛肉,中市府昨開罰144萬元,處分停業;9消費者申訴要求退費。台中地檢署分「他」字案調查,朝有無違反食安法偵辦。業者前晚已未營業,透過臉書強調「未提供過期肉給消費者」。

民進黨議員黃守達昨天質疑,食安問題連環爆,台中女中3月底、大雅區大華國中上周午餐後,多名師生身體數、送醫;市府依規定處置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但後續處置、檢驗結果等,都沒有對外公開,導致人心惶惶,除把關食安,也要公布在食安GIS系統。

台中女中指出,3月29日獲報,學生3月27日午餐後身體不適,當天已通報市府,48人身體不適,其中10人自行就醫,廠商已暫停供餐,檢驗結果尚未出爐。大華國中校長張秋桂說,4月11日下午獲報,7名學生午餐後身體不適,3人拉肚子,已立即通報,暫停該廠商供餐,等檢驗結果出爐。

教育局長蔣偉民說,今年迄今有2起疑似食物中毒通報案,依規定2校團膳供應商已停止供餐,直到檢驗合格為止,若屬於食物中毒事件,將終止契約。衛生局表示,若檢體檢出病原菌,將依食安法開罰,若人體與食物檢體驗出相同病原菌,可移送偵辦;過去未揭露個別案件資料,將與衛福部食藥署研議再決定。

針對查出燒肉餐廳「和牛EMPEROR」囤積過期牛肉,曾梓展說,店內有12品項食材過期,業者無法提出確切銷售與庫存資料,處分即日起停業,每項加重開罰12萬元,總計開罰144萬元;若供應過期食材將再開罰;檢舉的離職員工可獲得50%實收罰款,估計可獲得72萬元。

台中地檢署昨分「他」字案調查,朝有無違反食安法偵辦,若涉及違法改標、標示不實,還可能涉及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嫌。業者昨天鐵門深鎖,15日晚間業者在臉書表示「過期肉未提供給消費者,目前不會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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