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鼓勵表演藝術製作台語兒少節目 最高可全額補助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為鼓勵表演藝術團隊製作及演出適合兒童與青少年觀賞的台語節目,讓下一代在成長過程中,自然接觸台語文化與欣賞表演藝術,傳承豐富多元的語言多樣性。文化部辦理「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補助,即日起至6月26日止受理補助申請。

文化部說明,在加強推廣國家語言的各個面向中,表演藝術是重要的載體之一,透過欣賞多彩多姿、精采絕倫的兒少節目,自然而然地融入台語情境中,感受台語文化之美與生命力。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鼓勵製作及演出台語兒少節目,除透過表演藝術推動台語文化的傳承,也藉此迸發創作能量及火花,拓展表演藝術的內涵。

文化部指出,有意申請本計畫的台語兒少節目,需使用50%以上的台語發音演出,可為既有節目轉作台語發音、新製作台語節目,或台語節目加場演出;補助項目包含台語指導顧問、劇本開發或轉譯、排練、演出等相關執行費用,視台語發音比例,最高將可獲全額補助。

文化部表示,首次辦理的鼓勵表演藝術台語主流化計畫補助,在國家語言發展過程中具里程碑意義,期盼藉由落實語言生活化、營造語言友善環境,打造人人都想說、處處可以學的國家語言永續發展環境。

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6月26日止,採線上申請,歡迎表藝團體踴躍提案。詳細資訊可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grants.moc.gov.tw/Web/)查詢,如有相關問題,可洽文化部02-8512-6000吳小姐(分機6549)及詹小姐(分機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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