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管教「生毆師」頻傳 10教師工會要求教育部修法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桃園市近日接獲數起通報,均是學生不服管教,進而攻擊教師。今10個縣市教師工會不滿教育部不聞不問,發出聲明呼籲教育部慎重檢討「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的內容,擔起修法責任。

聲明指出,現今教育現場學生輔導管教問題,主要出在教師「不管會出事,一管就有事,管不管都有事」造成教師無所適從。根據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對學生的輔導管教依序為:教師一般管教、學務處及輔導室特殊管教措施、家長協助處理或帶回等管教措施。

當校園內所有輔導措施無效時,依「監護權人及家長會之協助輔導管教措施」請家長到校,協助學校輔導該生,卻常因缺乏對監護權人不配合時的強制規範,導致條文形同具文,難以產生輔導管教效果。

再者,聲明中也指出,教育部「輔導管教注意事項」老師要注意的有輔導管教目的、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審酌情狀、基本考量、正當法律程序,並可再分25項。教育部要求教師遇到學生輔導管教事件時須依「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執行,但教師又得兼顧其他學生學習權,如何於教學時間壓力下完善眾多原則的每一步驟?

聲明認為,該注意事項徒有理想,但實際上已變成追究老師「不當管教」的標準,屢屢出現在對老師的調查報告及法院的判決書中,特別是老師日常班級經營,都可能因為未完全實踐步驟,而被指責為不當管教。

聲明也談到,過去學校處理親師生管教衝突,只要不是太嚴重,多會由校長、主任找雙方溝通;若有誤會就澄清,有違失就道歉。然而,108年新修教師法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辦法」卻冒出法無授權的「校事會議」,規定校事會議受理案件後,一定要事情不分輕重成立調查小組,讓學校原本可處理親師溝通、師生衝突的功能喪失,更讓學校變成法院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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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縣市教師工會要求教育部正視學校體系崩壞,「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的完人標準,加上「校事會議」事無大小的調查制度,老師被以顯微鏡檢視一切所為。家長、學生動輒投訴,教師動輒得咎,均不利於輔導管教,呼籲教育部應檢討「輔導管教注意事項」的內容與「校事會議」的方向。

教師 教育部 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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