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論文抄襲 「林智堅條款」上路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去年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台大國發所碩專班學位接連遭撤銷,引發爭議,被外界視為「林智堅條款」的台大「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如今拍板上路。系所若三年內學位撤銷案達兩件或以上,學校將成立委員會訪查,也要求各系訂定專任教師可指導的學生數、論文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等機制。

根據台大精進學位論文品質實施辦法規範,各系、所、學位學程,應建立包括每位專任教師可指導研究生在學生人數限制、論文內容相似度比對通過標準等品質準則及管考機制。

此外,各系所若有學生學位論文三年內違反學術倫理經撤銷學位達二件以上,台大得成立精進學位論文訪視委員會,訪視結果將做為系所合併、停辦的參考。

台大教務長王泓仁表示,站在系所自律角度,回歸系所訂定指導學生數,行政端則設立訪視委員會,未來若有必要力度將比以前更強。

副教務長陳林祈則舉例,如理工醫農等學系,通常一年允許指導二至三名碩士生,又部分領域因名額增加,一年也可能帶四名碩班生,但若指導教授接大型計畫需較多學生協助、其他教師因故無法繼續指導,也能彈性加人。

但研究生協會長許冠澤指出,論文撰寫是研究生和指導教授的事,卻要因少數人違規而調查整個系所;再者,「得」代表委員會可成立或不成立,由誰判斷、依據何種標準,也可能有爭議。

台大 林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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