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中生輕生案 該校主任教官再爆性騷擾女學生1年

聯合報 記者余采瀅/台中即時報導

台中某高中生疑遭師長霸凌輕生案,人本基金會今再揭發該高中主任教官疑言語性騷擾女學生長達1年多,甚至直接觸碰其肩膀與頭髮,學生在校向美術老師、數學老師、學務處、校長秘書、校長申訴遭性騷擾,但校方未處理,受害者更以電話、信件向中市府陳情8次,市府卻只函轉文件或向受害者告知學校說法,直到今年4月新校長上任,該案才進性平會調查。

教育局表示,去年收到2件內容相同的投訴案,當時投訴內容未提到受騷擾的人、事等資訊,教育局仍積極督促學校處理,去年8月函復投訴人處理結果,之後未再收到投訴;今年3月教育局掌握疑似受性騷擾的人、事等明確資訊後,主動發文要求學校調查,目前案件積極調查中。

乙生就讀高中時曾短暫休學,民國110年2月復學從高二下學期就讀,學校主任教官多次向她攀談,但聊天內容充滿性羞辱、性暗示,包括「會不會餓、教官『下麵』給你吃啊」、「晚上都去哪裡亂搞?是不是晚上太操勞?」有沒有跟男生親過嘴、發生過關係?」、「你身上怎麼這麼香?」等言語。

人本基金會中部辦公室主任曾芳苑說,主任教官還曾邀約乙生到酒吧喝酒,但遭拒絕,甚至直接觸碰其肩膀與頭髮,讓乙生極度反感,但起初仍忍耐,為此還抑鬱到看心理醫生。直到111年4月22日,乙生再次被主任教官攔下,並一路尾隨及言語性騷擾,甚至無故強搜書包,乙生才反抗「我覺得不舒服、隱私被侵犯、像被騷擾」,未料主任教官聽完大怒,強押乙生到教官室寫悔過書。

乙生表示,她嚴詞拒絕主任教官的性騷擾後,另名教官隔周將她高三下已核過的假單全撤銷,使她因「逾時請假」被記警告,包括4月22日被記12支警告,5月19日被記6支警告,累計18支警告。最後學務主任甚至欺騙她,稱記警告原因是逾時請假,乾脆請假變成曠課,就能撤銷警告,要她簽切結書撤銷假單,結果使她學分數未達畢業門檻,最後花1920元重補修8學分,7月才得以順利畢業。

乙生說,她晚了1個多月拿到畢業證書,因情緒低落需看心理醫生,無法面試失去升學機會,教官還說「她這種人肄業就好了」,學務主任更在畢業典禮向她說,「不要不讀書,想嫁豪門被包養」,歧視性言語,讓她十分受傷。

民進黨議員張家銨、王立任、林祈烽說,該案件教育局7月23日接獲申訴信件,8月9日下午2時50分受理,但過了1分鐘結案,教育局根本沒有調查。從狼師案到高中生輕生案,案件只要到教育局,最後都不了了之,讓被害人情何以堪。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說,校園行政吃案層出不窮,造成多起霸凌與性平案件,教育局應拿出魄力好好處理。

教育局表示,去年7月25日局長信箱接獲1件陳情案、7月26日接獲教育部國教署來函陳情案1件,均為同一案情,並無陳情8次情形;教育局當時接獲的陳情內容僅提到學校學務人員常騷擾女學生,未提到受騷擾的人、事等資訊,教育局於7月29日以公文函請學校積極調查,學校8月8日回報教育局查處情形,指出由於陳情人內容所述涉霸凌、騷擾等字眼,且提及陳情人導師及科任老師等重要關係人,因事關重大,建議陳情人或由法定監護人向學校學務處提供相關事證。

教育局於8月9日回覆陳情人學校查處結果,並提醒陳情人向學校申請調查並提供有關事證,讓學校依規審理,但陳情人並未向學校申請調查;今年3月媒體報導陳情人出面自述她受學務人員性騷擾,教育局依此報導掌握疑似受性騷擾的人、事資訊,因此於3月25日發函督促學校積極調查,學校於3月31日召開性平會,決議受理並組成調查小組,4月12日訪談被害人、4月20日及27日訪談相關人、5月4日再次訪談被害人釐清案情,但被害人不克出席,預計5月底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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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教官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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