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智堅學位被撤首場訴願遭駁回 教部提一點可再拚翻盤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中華大學、台大碩士學位論文均遭認定抄襲,學位雙雙遭撤銷,但林智堅不服,去年循救濟管道向教育部提出訴願,近日中華大學一案訴願遭駁回。但教育部表示,若訴願人不服,可依訴願法第90條規定,於訴願決定書送達的次日起,2個月內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教育部也正依照訴願法辦理台大學位訴願一案。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抄襲,遭台大撤銷碩士學位,林智堅去年底黯然退出選舉,隨後中華大學碩士學位亦因論文抄襲遭撤銷,但林不服,兩案雙雙向教育部提出訴願,中華大學一案經三個月審議,教育部一月回覆,確定該起訴願遭駁回。

根據臺教法(三)字第1110094222號教育部訴願決定書內容指出,中華大學組成審議委員會,認定訴願人林智堅確實違反學術倫理抄襲行為,林的論文與某期末報告書多處雷同,敘述過程中錯字、圖表註記、標示錯誤等亦完全一致;且論文第2章部分內容也與94年品質月刊論文部分內容一致,但卻未加以引述和引註。

訴願決定書中也提到,上述某份期末報告書非由林智堅執筆,且審議委員會於第4次會議口頭答詢中,為確認林智堅是否有足夠研究基礎知識或能力,得以駕馭、撰寫實證型調查統計研究論文,便針對論文內容提問,但發現林智堅無法明確回答論文研究方法中,數學模式、方程式來源以及內容,甚至在有關研究計畫執行重心問卷調查分析上,電腦軟體名稱及使用方式等一般研究基礎能力及理解上,也有相當不足之處。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中華大學、台大碩士學位論文均遭認定抄襲,學位雙雙遭撤銷。記者蘇...

教育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中華大學是依照學位授予法第7條之2,以及學校抄襲處理要點規定,作成原處分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及註銷碩士學位證書,並無違誤。

林智堅 教育部 論文抄襲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