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江管理學院改辦長照創首例 教部證實加註4條款同意了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嘉義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110學年停辦,有意申請改辦為稻江長照財團法人,去年7月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諮詢會建議教育部同意改辦,教育部去年12月1日已同意改辦,也成第一所透過私校法退場後,成功改辦的學校。不過高教工會今召開記者會,批評稻江董事會在惡意辦倒學校後,不該再「染指」長照。教育部稍早回應,已要求法人捐助章程中加註相關條款,後續應由嘉義縣政府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落實對法人的監督管理。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於去年7月底停辦退場,私校法給予三年改辦或改制期限,若期限屆滿後則將解散清算,剩餘財產可捐贈其他私校法人或辦理教育、文化事業財團法人。去年七月正逢停辦將屆滿一年之際,財團法人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申請改辦為稻江長照財團法人,未來欲改辦長照事業,並獲私校諮詢會建議教育部同意改辦,但教育部仍要求校方再就空間規畫、營運成本、土地使用等事項釐清修正後,再報教育部審查。

教育部稍早證實,審酌稻江長照法人是學校法人改辦,較一般長照法人,具有更高的公益、公共性質,已於去年12月1日同意該法人改辦長照法人。

不過教育部也說,已要求該法人改辦後的捐助章程,應加入「首屆董事應含教育部推薦之社會公正人士至少1人」、「嗣後如縮小規模辦理,主管機關應函請教育部表示意見」、「依私立學校法第71條規定經許可改辦後3年內,仍未設立長照機構應予解散」、「法人解散後,其賸餘之財產之處理方式比照退場條例第21條規定辦理」等條款,才同意該法人依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改隸辦法規定改辦。

嘉義縣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前年七月底起停辦,稻江董事會有意依私校法,將學校轉型為長...

教育部表示,後續應由嘉義縣政府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落實對該法人的監督管理;經詢嘉義縣政府,縣府已核定法人修正捐助章程,並送交法院裁定中。

教育部 長照 稻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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