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退場私校擬籌設國中保校產 教部拋一限制:不可能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王昭月/連線即時報導

和春技術學院去年九月遭私校退場審議會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由於是在退場條例施行前停招,沒有輔導期,遭教育部勒令今年5月10日停辦,校產只能歸公。卻傳出部分董事爭取籌設「高雄市私立和發國民中學」,盼讓校產以新姿態續命,遭外界解讀是在規避退場機制。

教育部表示,專輔學校在改善期內仍有改辦機會,籌設前也須經主管機關同意,但和春已被勒令停辦,沒有籌設新校的可能性,「否則條文豈不在開玩笑?」

和春技術學院去年11月15日依退場條例改組成立第12屆公益董事會,9名董事中包括3名學校教職員生代表、4名學者專家及2名既有董事。

據本報掌握,和春第11屆董事長許正雲、董事羅世雄在去年11月中旬,曾向董事會拋出一份約30頁的設校申請計畫書,打算結合鄰近和發、大發工業區產業資源,成立高雄市私立和發國中,112學年擬招收國中新生兩班。

近年包含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南榮科技大學等退場私校,都在拚改辦貴族中小學。教育界人士分析,地方教育局對私校管理較為鬆散,退場條例也僅管得到高中以上學校,若改辦國中小,將能規避退場條例,避免校產充公。

對於和春「舊」董事出招,教育界人士認為,應是想藉籌設新學校名義避免校產歸公,未來也可改循私校法退場守住校產。不過該案經和春公益董事會討論後,決議由第12屆董事會函文教育部函釋「學校擬申辦國民中學」,是適用私校法第71條,或私校退場條例規定辦理後,再於董事會討論。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和春技術學院的財團法人,除了和春技術學院外,沒有其他經教育部同意籌設或辦理中的學校,因此仍須於今年5月10日停辦。他強調,專輔學校被要求停辦後,就沒有籌設新學校的可能性,除非是在專輔輔導期,否則學校停辦後還能辦新學校,「條文豈不開玩笑?」

柯今尉也說,若董事會要籌設新學校,依私校法規定,必須經教育主管機關同意籌設才符合定義,不是自己寫計畫書就算籌設。

和春技術學院目前由學務長莊嘉慶代理校長,學校指校長昨日一直在會議中,不做回應;和春一名教師表示,目前董事會已改組,九席董事有三席教師代表,代為發言善後,目前也正盤點校產及處理學生安置問題,至於是否轉型國中,需由董事會通過,未來轉型,目前有各方聲音,包括由高市府轉作社宅、長照機構等,辦國中也是一種可能。

和春技術學院去年九月遭私校退場審議會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由於是在退場條例施行前停招...

高市教育局則表示,和春的校舍目前租給實驗學校等單位使用,未來如果轉為私立國中,未嘗不是一種作法,但至今未接獲任何申請文件與相關訊息。

教育部 和春技術學院 私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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