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私校停辦多年今遭解散董事會 校產確定只能充公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今天召開第9次私校退場審議會,將已停辦多年、未成功申請改辦、清算校產的六所私立學校,依照私校退場條例,「再次」解散董事會。名單包含花蓮國光商工、屏東志成商工,以及雲林益新工商、嘉義大同高商、台南華濟永安高中、高美醫專,依退場條例規定,學校校產未來將只能捐贈給退場基金、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或歸屬於學校所在地的地方政府。

實際上,上列六校在退場條例上路前,就已陸續被教育部依照私校法循程序解散董事會,其中國光商工、大同高商、益新工商皆曾提出改辦計畫,均遭教育部駁回,高美醫專、華濟永安高中、志成商工則無申請任何改辦計畫。

退審會指定發言人、國教署長彭富源今天說,在三年停辦期限屆滿前,國光商工曾提出改辦文化藝術基金會、大同高商要改辦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卻因校產規模大於該校改辦後的規模,改辦效益不相稱,因此駁回;益新工商原有意改辦社會福利,但該校最後一次財務決算是民國80幾年,與現在的財務無法連結,因此不予同意。

盡管教育部已經依照行政命令,並循程序解散上列私校的董事會,至今卻未有任何一間學校完成解散董事會程序,且上列六所學校,目前正循行政救濟管道,向行政院提請訴願,其中五校案件仍在審理中,唯獨大同高商日前自行撤案。彭富源說,上列六校均在退場條例施行前已停辦超過三年,今天提報退場審議會,是變更命令解散董事會的法源依據。

至於目前仍在進行的訴願案,彭富源說,今日處理是依退場條例來認定,之前走的訴願是針對6月8日教育部依私校法解散董事會的處置,將由行政院訴願會作決定。

彭富源說,退審會命令解散法人後,將依退場條例第21條規定,回頭循私校法解散程序,要與法院申報清算人,並處理負債債權等,剩餘的學校財產就是歸公。至於何時完成?由於各校資產跟負債不一,教育部將督促各法人儘速完成。

教育部今天召開第9次私校退場審議會,將已停辦多年、未成功申請改辦、清算校產的六所...

彭富源也說,今日也審議一所私立高職是否要被列為專輔學校,該校因財務惡化遭提報至退審會審議,但該校今日有出具董事會的實際捐資,也有看到入帳證明,考量該校有具體辦學措施,經在場委員投票,未將其列為專輔學校,教育部將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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