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教育法大修、草案暴增39條 全教總提2大修法建議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國民教育法睽違六年大修,行政院修法草案暴增39條,預計下周逐條審查。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提出兩大修法建議。

全教總說,包含應讓國中小校長免去甄選與儲訓的程序,比照高中直接遴選;另外私校小聯考爭議頻傳,顯見部分縣市未能落實國民教育健全發展精神,有關私校學區,除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外,應報教育部備查,多一層監督。此外應取消新增戶外教育條款,讓戶外教育循課綱機制處理,若直接入法,恐造成教學現場的混亂。

全教總今天舉行修法建議記者會,提出齊一高國中小學教育法制、確保優質國教等兩大建議,立委張廖萬堅、范雲、林宜瑾等人出席聲援。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中小學法規制度頗為紊亂,無論校長遴選或主任任用,皆有不同規定,尤其十二年國教已經上路,建議齊一中小學教育法制。包含國中小應比照高級中等教育法,高中校長既無須經甄選及儲訓程序,國中小校長應可比照中等學校校長免去甄選及儲訓程序。

另外,校長遴選會上應有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參與,比例至少應各有五分之一;另應比照高中教育法,高中學校主任既無須經甄選及儲訓程序,且行之多年,國中小主任應比照辦理,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任,尊重校長用人權與學校治理。

至於教學現場面,侯俊良表示,現有小校得增置員額的規定不應刪除;另外,私校小聯考爭議頻傳,顯示部分縣市未能落實國民教育健全發展的精神,私校學區除了經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外,應報教育部備查,多一層監督。

有關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侯俊良說,本國教師資格應依據現行規定,外國籍教師則依據攬才法聘用,公立學校海外攬才子女專班不宜去除相關教師資格規範;另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列有19項議題,所列議題均應受到重視,不宜單獨將戶外教育的規範,置入國民教育法規範,避免有所偏廢。

至於常態編班條款,侯俊良說,部分縣市政府仍未能完全落實,除縣市主管機關應建立督導機制,指派督導人員實地視導外,相關事項辦法宜由中央主管機關明定,多一道機制,確保常態編班充分落實;為達終身學習目的,進修部有其功能,但為避免教師日夜課程過度負擔,在教師員額配置上應允許專任或兼任,不宜限制僅能兼任。

范雲說,行政院版國教法仍未正面處理「代理教師」和「黑心校規」等實質問題,因此也已提出法案版本。她在修法版本中提及,校務會議應邀請學生代表列席,另有關教學正常化的督導與獎懲,應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而非由地方政府;另針對員額編制,也必須逐年調升至合理員額數,並將專任員額控留比例提升至母法,另也須設有違規罰則。

至於黑心校規爭議,范雲也在修法版本中提及,學生獎懲規定、學校違反規定處理、罰則及其他相關事項準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地方政府得補充規定。而非僅由行政院版中提及,學生獎懲的自治法規,由地方政府訂定。

立委林宜瑾則聚焦私校招生與教學正常化規定。她表示,過去為了讓私立學校招生規範更加合理,已針對私校法提出修正,如今希望將相關精神寫入國教法中,避免再讓孩子們小小年紀就背負沉重升學壓力。

國民教育法睽違六年大修,行政院修法草案暴增39條,預計下周逐條審查。全國教師工會...

立委張廖萬堅則針對學生申訴提出修法版本。他提到,現行高中生可以自己提申訴,但國中小卻不行,但民法只限制7歲以下才沒有行為能力,不該限制國中小生的權利。他也贊成教學應正常化,尤其國中已經透過會考多元升學,小學生升國中卻要聯考,他支持杜絕私校小聯考的修法。

小學 行政院 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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