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教部敗訴!國語日報不是政府捐助法人 潘文忠回應了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先前認定國語日報社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判決撤銷原訴願處分,教育部再提起上訴,昨二審駁回上訴,教育部敗訴,全案確定。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等收到之後,再詳細了解擬定因應措施。

教育部2017年9月5日認定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隨即以法人主管機關角色,要求國語日報修正捐助章程、改選董事,但國語日報社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提起行政訴訟。

國語日報指出,國語日報社於民國49年2月17日由國語日報公司全體股東共同捐助成立,成立時未有超過財產總額50%來自於政府、公營事業、公法人捐助,並非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

教育部認為,為執行推行國語政策,省國語會依教育部「37年訓令」,由政府全部出資,於37年10月1日完成國語日報社營利事業稅籍登記,45年省國語會主導,暫時以公產作股設立國語日報公司,以及49年改組迄今,各階段的國語日報社均為政府全部出資、經營、捐助的事業機構。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國語日報社成立時未有超過財產總額50%來自於政府,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儘管省國語會與國語日報關係密切,但均未能證明政府有無實際捐助,因此判決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作認定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僅有聲請權,無權逕以行政處分為之,教育部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並進行詢答。潘文忠會前接受聯訪表示,國語日報幾年前有內部紛爭,他們提出相關事證,教育部審慎檢視包含過去多年成立相關政府檔案資料,包含時任董事僅是榮譽代表,當時成立資源是來自政府,教育部才據以政府為捐助者,請國語日報能調整。

有關國語日報案,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等收到之後,...

潘文忠說,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書還沒收到,等收到之後,再詳細擬定因應措施。

國語日報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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