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教師欠薪止血 專輔學校「徹底擺爛」最快一個月停招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今(31)日召開首次「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訂立後續審議議事規則和原則。退場審議會指定發言人楊玉惠會後受訪時說明,私校退場條例公告實施前已被納入專案輔導的學校, 會再次提報審議會討論,若仍被認定為專輔學校改善其最多不超過一年,要視學校財務狀況個案處理,若學校狀況惡劣、徹底擺爛,可能僅給一個月改善期便全面停招。

私校退場條例今年五月公告,第四條規定主管機關應組成退場審議會,認定並公告辦學欠佳的專案輔導學校。退場審議會今天首次召開,由政務次長劉孟奇主持,全體委員25人共22人出席。

退場審議會指定發言人楊玉惠會後接受訪問時表示,今天先就未來議事運作先做規範,如同訂立「遊戲規則」避免後續爭議,因此並未討論個案。

楊玉惠表示,若委員與審議學校董事有配偶或前配偶(離婚),或配偶家屬等關係,委員就應迴避;議事也確立保密原則,討論過程不對外說明,委員也不應對外透露。

私校退場條例規定,若遭審議會認定為專輔學校僅有兩年改善期。楊玉惠也說,今天亦討論,但若條例公告實施前已是專輔學校,則需再提至審議會認定,若仍遭列為專輔學校改善期將不超過一年,改善期長短仍以財務狀況為主要考量,如果學校已欠薪且董事會決定不再拿錢,「這樣還要拖11個月嗎?只會越欠越多。」

楊玉惠談到,如果學校已一毛錢都付不出、徹底擺爛,最短可能僅有一個月改善期,一個月後即全面停招,就看學校財務狀況和盡了多少努力,但只是原則並非公式,每所學校都需個案認定,提至審議會討論後由委員做最終決定。之後將逐一審查學校,審議完畢當天即公布校名和改善期限。

另外,若學校遭提至審議會學校可擁有4席審議會浮動席次,老師、學生各半。楊玉惠說,4席學校代表最清楚學校狀況,可以提供內部訊息,亦能幫學校辯駁、彼此一起舉證討論,最終讓全體審議會委員做判斷,4席委員也有投票權,決議均由29席委員做決定。

教育部召開首次「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本報資料照片

至於4席浮動學校代表如何產生?楊玉惠說,通常由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但若學校開不成校務會議,則由學校提報校務會議代表名單給教育部,由教育部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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