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監院糾正補習班稽查不力 北市教育局:裁罰數據倍數成長

聯合報 記者潘才鉉/台北即時報導

監察院今糾正北市教育局對短期補習班稽查不力且流於形式,教育局表示,年度裁罰數據呈現倍數成長,顯示依法嚴懲、毋枉毋縱的決心;另有關補習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等,教育部正研商修訂法令,因此於修法完竣前,北市仍將對補習班嚴格查緝,加強稽查人員教育訓練,強化蒐集各類事證之能力。

監委蔡崇義指出,台北市某短期補習班從105年就違規經營幼兒園,遭地方政府裁處,監察院111年3月間會同地方政府再度稽查時,業者不但持續違法經營幼兒園,且已逐年擴大為全國連鎖大型短期補習機構。台北市另一家短期補習班從105年遭投訴,違法將房屋隔成數間教室,申請短期補習班、幼兒園、課後照顧安親班及實驗教育等數個機構名義,讓學生在數個機構間游走移動,凸顯台北市教育局對短期補習班稽查不力且流於形式,核有疏失,監察院通過糾正。

教育局表示,補習班與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有別,兩者服務對象重疊、性質相近,因法令限制之故,課後照顧中心得供餐、照顧國小學童休憩、收取餐費,惟不得從事單科教學;補習班得從事單科教學,惟不得主動供餐、收取照顧月費。北市稽查與認定補習班從事「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採多元蒐證,例如廣告、市招、服務樣態、收費項目、現場是否設有廚房等具體事證綜合研判,礙難以單一行為認定。

教育局表示,近年來積極查緝從事非屬補教業務的補習班,並視同未立案機構(幼兒園或課照中心),依據幼教法或兒少福利保障法重罰,105年迄今每年總計裁罰金額依序為60萬元(105年)、48萬元(106年)、174萬元(107年)、132萬元(108年)、286萬元(109年),除110年因疫情之故,各類教育機構停課或因確診個案停課情形,故裁罰件數偏低,此前年度裁罰數據呈現倍數成長,顯示依法嚴懲、毋枉毋縱的決心,並積極輔導補教業者申請設立幼兒園或課照中心;教保服務或兒童照顧服務應於幼兒園或課照中心;如有其他補習班類科之教學,僅得於補習班場域為之。

監察院今糾正北市教育局對短期補習班稽查不力且流於形式。本報資料照片

教育局表示,長期以來,現行法令區分上開三類機構,縱業者依法分別登記立案,學生依據不同需求,於不同時段僅得安置於三類不同機構;教育部已多次召開會議研商修訂法令,適度鬆綁幼兒園相關管理規定,並研議整合補習班與課照中心,針對招收12歲以下學生之補習班,研訂設施設備、人員資格等標準,以期解決各類機構業務重疊之亂象,因此於修法完竣前,仍將對補習班嚴格查緝,加強稽查人員教育訓練,強化蒐集各類事證之能力,區辨「補習教育」、「教保服務」與「課後照顧服務」之樣態,防堵三類業者「跨域」提供服務,以符現行法令規定,保障兒少權益。

補習 幼兒園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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