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法院戰學費贏了卻被腰斬 實踐前校長:教部不甘願輸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中原大學、實踐大學及世新大學等3校,因「107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申請調整」案未獲審議通過,經學校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去年成功告贏教育部。教育部日前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配合法院判決意見,綜合審酌學校具體資料,昨拍板中原大學111學年度學雜費調整幅度為1.25%、實踐大學為1.25%、世新大學為0.75%。不過,調幅與三校當年所提有落差,也讓當年喊告的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批評,教育部這是「輸的不甘願」。

世新大學、中原大學、實踐大學於107學年度學士班學雜費審議時,分別提出2.5%、3.6%、2.5%的調幅,但教育部審議後否決3校申請,理由包括說明會應更開放透明、經費支用項目不夠妥適、助學計畫不具體等。3校時任校長不服審議結果,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去年6月判決,認為學雜費收取屬大學自治範圍,國家監督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教育部否決調漲理由未指明具體情事,且未給3校補充說明機會而直接否決,判決3校勝訴。

實際上,107學年度共有16所學校有意申請調漲學雜費,最後僅有中興大學及文藻外語大學成功調漲,漲幅皆為2%。而這兩校前一次調漲學雜費,前者為93學年度,後者則為95學年度。教育部通過理由主要為,財務、助學及辦學綜合等各項指標,研議公開及資訊公開均符合規定,學校辦理學雜費調整說明會時,對於學生所提意見及反應事項皆有適當回應,且均已多年未調漲。

反觀,當年共有14所學校被教育部駁回,世新、實踐、中原便是其中三校。而世新現任校長吳永乾、實踐前校長陳振貴、中原前校長張光正三人,在經過各自學校董事會同意後,將被教育部駁回的結果發起行政訴願,並提起行政訴訟。

陳振貴今天受訪時回顧,當時除了這三校,也有去徵詢部分遭駁回的私立科大、私立大學的意見,不過有不少學校都反映「怎麼有學校敢告教育部?」,也怕告完之後被秋後算賬。但他們三人當時評估,身為資深私校校長,且世新吳校長是法律專業,三人先後都是私校協進會的意見領袖,因此決定合作聘請律師來提告。而目前陳振貴、張光正近年皆已陸續退休,吳永乾也將於今年7月31日正式退休。

有知情人士指出,當時這三人也前往教育部告知高教司「準備提告」的決定,據他了解,當時高教司內也意見分歧。有教育官員勸三校不要告,但也有教育官員認為,大學學雜費多年被凍漲,若「告贏了是替教育部解套」,尤其過去每次當有學校要提調漲學雜費,便有學生及民間團體「來踢館」,久而久之演變為學校不敢提,就算提了教育部也不敢給過,當教育部學雜費審議淪為人治,對台灣高教環境反而是硬傷。

根據教育部資料,111學年度大專校院學雜費收費基準調整,今年並無學校提出申請。因此教育部學雜費審議小組,今年也僅針對這三校來審議。不過實際調幅與三校當年所提有落差,其中,世新從2.5%被砍到僅剩0.75%,中原、實踐也直接從3.6%、2.5%被大幅腰斬為1.25%。

對於這個結果,陳振貴說,教育部並沒有遵照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的精神,這是「輸的不甘願」。即便已經同意調漲,這是「認輸」,但仍藉審議小組的權責,「有權再砍你一下」。他強調,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內容洋洋灑灑強調,學雜費收取屬大學自治範圍,國家監督須符合法律保留原則,私校在完成學雜費調漲程序後,就該予以放行。

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今天受訪時回顧,當時除了這三校,也有去徵詢部分遭駁回的私立科...
教育部日前召開學雜費審議小組會議,配合法院判決意見,綜合審酌學校具體資料,昨拍板...

不過陳振貴也說,這份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確實也會帶給教育部一些「警示作用」。他表示,在行政訴訟勝訴後,教育部應該尊重大學自治,並讓大學對於學雜費有一定的自由、彈性,呼籲教育部應該將學雜費回歸早期的學雜費調漲機制,只要符合相關指標就能予以調漲,當學校依指標提出申請,教育部則負責「核備」。

教育部 世新大學 實踐大學 學費 中原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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