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私校退場審議 將公告首波名單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立法院四月三讀通過「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為配合退場條例五月上路,教育部表示,將再擬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審議會設置辦法」、「專案輔導學校認定辦法」兩部子法。最快八月召開首場審議會,並逐次公告專輔學校名單。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認為,現在私校市場處於重新洗牌震盪期,「適者生存,劣者淘汰」,隨著後段私校退場,政府資源將重新分配,預計學生、資源都會流向前端私校,只要維持良心和公益辦學應無需擔心退場問題。

據教育部統計,預估一一○學年度大學生總數將跌破一百萬,一一八學年則因虎年效應,學生數再降至七十九點五萬人低點。

儘管一二二學年有望因龍年效應回升,但之後又將下跌,預估未來十六學年間,平均每年減少一點一萬人。

學生基數減少,也讓後段私校面臨退場巨浪。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表示,預計再擬訂兩部子法,補充退場條例內容。最快今年八月召開初次退場審議會,依照退場條例審議學校狀況,確定專輔學校名單後,逐次公告。

據了解,教育部初次審議會將討論目前所有專輔學校,並給予重新認定機會,若屆時仍遭審議會認定為專輔,則比照退場條例給予兩年改善期,若未於期限內改制、合併、改辦,將於下一學年度停招,學年結束時停辦。

退場條例通過一年前,已有多間學校陸續停辦、停招,停辦者包括台灣觀光學院、稻江科技管理學院;因財務或辦學遭教育部勒令停招者則包括和春技術學院、大同技術學院、中州科大。柯今尉說,停招的三校同樣會提報審議會討論,評估是否列為專輔學校。

此外,若為條例施行前已停招的學校,將提審議會認定專輔資格,若為專輔學校則於退場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停辦;若認定非專輔學校,則依私校法辦理。至於條例公告前已停辦的學校,則比照原三年改善期,若期限內若無法復辦或改辦,則解散清算。

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表示,預計挺過退場潮的私校應能永續存活,但辦學優良的私校若要永續經營,前提還是教育資源不能少。

東吳大學校長潘維大則說,仍建議公立學校要減招,否則公立大學不斷擴張、學生不斷流向公立,影響最深仍是前端私校生源。

教育部 年改 東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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