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擬增校務會議學生代表 國大協籲暫緩 等教部報告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大學法」修法擬將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比率,從現行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國立大學校院協會今天表示,大幅提高學生代表占比更壓縮其他領域代表的權益,立法院應廣泛徵詢大學意見,並待教育部影響評估報告出爐後,才啟動修法程序,維護程序正義。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周通過「大學法」修正草案,預計本周送院會進行三讀。其中第15條部分,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人數,立委要求比照歐洲大學四分之一的占比,最後經教育部協調同意降為不得少於全體會議人數五分之一。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指出,英國牛津大學校務會議共25名成員,無學生代表;劍橋大學為25名成員,僅有3名學生代表,不到八分之一,而且學生成員沒有投票權;美國加州大學系統、史丹佛大學等也都無學生代表。這些學校並未因缺乏學生代表參與,就影響學術聲譽與校園民主。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認為,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人數大增,將壓縮其他學校成員的意見及投票權。而且學校是教育為主的場域,加上面對國際競爭,需要長期的規畫,但學生因為具有短期流動性,對學校的中長程發展了解較不足,恐使校務推動受到影響。

這次修法也將第33條改為行政會議、院系所會議、學程會議要有經選舉產生的學生代表出席。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表示,並非所有會議都與學生權益相關,還會涉及教職員工的私密資訊,全部開放更可能發生學生審議教授待遇、升等、評鑑等奇怪現象。

「大學法」修法擬將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比率,從現行十分之一提高到五分之一。校務會議...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說,教育部曾委託學者針對大學治理進行研究,原定今年7月出爐,當時希望能以研究結果作為對話與草擬的參考,也獲得立委同意,因此呼籲立法院應暫停修法,待教育部委託報告出爐後,召開公聽會與各大學廣泛討論,才啟動後續修法,以符合程序正義,才能兼顧高教發展與學生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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