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閃辭文化大學董事 教育部:需依法進行補選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文化大學董事會於年初改選,選出台大校長管中閔、成大校長蘇慧貞等人出任並獲教育部首肯。但經知情人士透露,管中閔、蘇慧貞已於上周雙雙辭去文大董事一職。教育部今(5/22)晚間回應,董事於任期中請辭出缺學校需依法補選,並將董事請辭、補選情形報教育部核定。

文化大學前董事長今年初選出第19屆董事會,選出管中閔、蘇慧貞等人入主董事席次並被譽為「頂大派」,盼能為文大帶來新氣象。但董事會中原本的家族派,又分裂為以張鏡湖女兒張海燕為首的「舊家族派」,和彭誠浩等人的「類家族派」。據了解,管、蘇兩人因董事兼角力左右為難,於上周已經雙雙遞出辭呈請辭。

教育部今天晚間證實,迄今尚未收到文化大學董事會函報相關公文。若學校董事於任期中請辭出缺,提醒董事會應依《私校法》第26條第1項規定補選董事,並需將董事請辭與補選情形報教育部核定。

教育部也說,同樣依照《私校法》第27條第1項規定,董事若於任期中補選,選上者以補足原任者任期為限。

文大第十九屆董事會。圖/讀者提供

另外,由於文大代理校長王淑音任期已至,教育部也說,依照《私校法》第42條規定,私立大學校長出缺時,董事會應於6個月內另行遴選並依法聘任,文化大學現依組織規程第7條由王淑音擔任代理校長,若董事會未能於6個月期限內遴選校長,則教育部將依《私校法》第42條第2項,命董事會於3個月內重新遴聘。

教育部 文化大學 管中閔 蘇慧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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