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教師實施原則草案出爐 擬逐年減少比率至6%以下

聯合報 記者許維寧/台北即時報導

教育部今天召集公私立大專院、私校協進會團體、教師工會團體等逾200名代表,討論「編制外教師人員實施原則」草案,歷時三小時,教育部承諾針對大專校院專案教師朝納入教師法改善,將以實施原則暫行。變革包括以政策引導,逐年減少專案教師比率至6%以下,若專案教師未獲再聘,最高可發給六個月的慰助金。

教育部自民國87年來便開放大學聘任專案教師,卻導致近年來大學大量以長期專案教師代替編制內專任教師以減少人事成本,部分學校甚至達八成之多。

專案教師長年未獲得轉任編制內教師機會,且根據監察院調查,未自訂專案教師薪資規範的公立學校占60.42%、私立學校占64.55%,部分學校專案教師支給數額比率更低於公立學校之8成甚至6成以下,其中以助理教授及講師為多數,流於血汗教師、免洗筷教師。

監察院於去年七月糾正教育部,要求教育部、勞動部確實檢討改進。教育部則於今天邀集各單位,討論「編制外教師人員實施原則」草案,歷時三小時討論,教育部承諾,專案教師法定權利義務未來將朝納入教師法改善,將以實施原則暫行,以保障專案教師權益。

據了解,草案變革共計五項,包括專案教師授課時數、薪酬、升等年資比照編制內專案教師,學校需為專案教師辦理勞退,若專案教師未獲再聘最高可領六個月慰助金。編制外的教學人員聘期、契約終止、授課時數、差假、薪酬、晉薪、獎金和福利、退休金、保險等權利都應納入契約中。再者,教育部也確立將以政策引導方式,逐年減少專案教師比率至6%以下。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說,教育部受到監察院壓力必須有所作為,但不少私校反對將專案教師比率降至6%以下,主因為聘任專案教師較為彈性,再者,則更容易控制人事成本。過去由於《教師法》限制較多才因此有了專案教師,若縮限制6%以下等於是教育部縮限學校聘任的靈活度,但站在勞工權益角度思考,私校工會予以支持。

據了解,限制6%為監察院立場。尤榮輝也談到,教育部盼於今年起至114年設置「凍漲期」,凍漲期內希望學校不要再增加專案教師,並於115年起逐年減少1%。學校則要引導,將專案教師改專任方式聘任。

教育部今召開會議討論「編制外教師人員實施原則」草案,若專案教師未獲再聘,最高擬可...

今天會議方屬諮詢性質,暫行原則將待教育部正式公告後確認。

教育部 監察院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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