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肉墊?9成學校仍要教師當交通導護 教團籲政院協調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去年高雄一名導護老師被闖紅燈轎車撞成顱內出血,再掀交通導護爭議。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調查全國960間中小學,發現3成學校仍由學生擔任,近9成由學校教職員工輪值,讓學校承擔學童上下學安全風險。該會呼籲,學校交通導護並非教師義務,呼籲行政院應召集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等單位跨部會擬制「安心上學專案」,確保學童上下學安全。

全教總、全教會今天公布學校交通導護問題問卷結果。調查顯示,在全國960間中小學裡,仍有近4成學校必須由學生擔任交通導護。另外仍有高達近9成仍由學校教職員工輪值,其中又有5成有經校務會議通過輪值辦法,卻未詢問教師意願而直接指派,另有2成5連校務會議都沒通過,也未詢問教師意願,直接由教師輪值,僅百分之一的學校是由教師自由參加。

該份問卷調查也顯示,有九成以上教師主張交通導護應由警方、義交或受訓認證志工擔任,教師不應納入交通導護輪值表,老師自己要參加者,以個人身份加入受訓認證志工。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今年初已與教育部長潘文忠溝通此事,部長認為必須回歸地方政府與學校,但透過問卷也可發現,目前由師生擔任交通導護仍是常態。

侯俊良認為,交通導護並非教師義務,教師應當在教室裡協助學童課業或是生活輔導。他說,交通導護應該由警方、義交受訓的志工擔任,老師不該納入交通導護輪值,若老師想協助交通導護,則可用個人身份參與,老師任務在校門以內,校門以外的交通由義交或由受訓志工來擔任導護。

全教總秘書長張旭政也說,讓老師跟學生執行交通導護是一件高風險的事情,中央認為是縣市政府權責,縣市政府卻認為是個別學校要去維護學童上下學的問題,但學校「沒錢、沒人、沒權利」,只能用最原始的人力擔負學童上下學安全的問題。

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表示,同意因地制宜,但從調查數據可看出目前由學生、教師擔任導護仍是普遍現象,面對執勤問題,必須有跨單位介入。師生站導護現象確實存在,但存在不代表合理,若持續用無限上綱的「愛心」要求老師擔任交通導護,這問題依舊無解。

全教總也向行政院三項訴求,包含應訂定完整「安心上學專案」,教師執勤範圍限定在學校門口,主則是照顧校園內的學童;學校周邊學童行走人數多或交通風險高的道路、路口,應由交通機關設法改善,並加強科技執法;若仍有必要設置交通導護,應以「義交」擔任,相關費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若安排導護志工,也應給予相應保障。

但也有交通學者認為現存警力有限,有效利用導護老師是合理的,不該因噎廢食,且由受訓的志工與師生站崗,也具備教育意義。

全教會調查教師擔任交通導護狀況。記者趙宥寧/攝影
全教會調查學校於「非校門口」的路口交通導護人員為何。記者趙宥寧/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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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會調查學校擔任交通導護狀況。記者趙宥寧/攝影
全教總、全教會今天公布學校交通導護問題問卷調查結果。記者趙宥寧/攝影
全教會主張交通導護應由警方、義交或受訓認證志工擔任,教師不應納入交通導護輪值表,...

對此,侯俊良則說,不否認交通安全教育意義,但學校師生沒有公權力,只能用肉身阻擋違規車輛,這並不合理,況且目前的校園保險並不受理校外事故,若師生出意外,沒人能負責。他認為,教師在校園內也有要務在身,要進行交通教育前,也得先顧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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