慟導護被撞重傷 台南教產:不排除退出校外交通導護

聯合報 記者鄭惠仁/台南即時報導

高雄市鳳翔國中梁姓老師昨天早上執行導護工作,遭闖紅燈車輛撞成重傷,迄今仍未脫離險境。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呼應全教總,教育部若繼續推諉卸責,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退出校外交通導護。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表示,透過媒體報導及現場影像,老師站導護「拿指揮旗擋車」,我們了解教師執行導護的現場安全令人堪憂,但請大家更需了解的是教師並非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稱的依法令執行指揮通的人員,若發生事故還需冒著被告的風險,之前已有實際案例。

棘手問題還不止於此,教師執行校外導護的時間與班級教學時間,在時間上是重疊的,若此時班級學生發生意外,面對家長的究責,教師仍需承受,所以現況是教師都只能自求多福、希望不要出事而已。

這問題早就存在,教育部在2003年10月14日的新聞稿指出「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但因基於愛心而協助,若發生事故,對教師而言,甚感遺憾之外,卻要負事故之連帶責任,使教師備感壓力,此問題確實值得重視。」可是,教育部竟然「重視」近20年依舊延宕,教師端偶有討論聲音,面對的卻是被苛責沒有教育愛,教育官員也照例重申,強調「學生在,老師就要在」,教育部行政怠惰不作為致使教師遭受嚴重傷害,監察院焉能無視?

每到上放學時間,總能看見中小學導護老師站在路口,維持秩序讓學童通過。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市教育產業公會呼應全教總,教育部若繼續推諉卸責,不排除發起不合作運動,發動會員全面退出校外交通導護工作。政府規畫提供一條安全的就學通道,是最根本也是各方最大的共識,有了共識進一步集思廣益研討細節,而校內導護歸教育人員,校外導護歸社會或可討論成為原則。

教育部 台南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