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學務主任稱為公平 竟要求代理師拿鐘點費分同事

聯合報 記者江婉儀、李定宇/新北即時報導

新北板橋江翠國中的古姓學務主任,被爆料要求一位體育代理老師將超時鐘點費28000元拿出來,分給另外兩位體育代理老師,江翠國中則發聲明表示,此事為主任求好心切,事後才知作法不符規定,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已要求學校調查釐清,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進行審議,而古姓主任今天則向學校請假,未到校上班。

據了解,古姓主任對林姓女老師表示,她與其他老師都是代理身分,但林老師沒有行政工作也有領取超時鐘點費,便要求在期末時將超時鐘點費14000元拿出來,要把這筆錢分給另外兩位體育代理老師。

林姓女老師即便知道此舉不合理,但因不知該如何拒絕,也怕影響日後辦公室相處關係,在109年度的兩個學期,總計將28000元都匯款給古姓主任,但另外兩名代課老師則澄清,這筆錢都已經退還給林老師,他們絕對不會收下。

江翠國中則發出三點聲明表示,因古姓學務主任去年剛就主任行政職,為求好心切於學務處內做出人力調整,用自己的方式在經費上做出調整,事後才知作法不符規定,強調此為單一事件。

另外,經費最後皆回到代理老師本人,強調無主任中飽私囊的問題。而學校在事件爆發後已完成調查並呈報教育局,將按規定處理。學務主任今天則向學校請假,未到校上班。

新北板橋江翠國中的古姓學務主任,被爆料要求一位體育代理老師將超時鐘點費28000...

教育局表示,經查該校主任確實有請教師提供超鐘點費用一事,並已返還,主任並表達針對其不妥適的行為深感抱歉。教育局已責成江翠國中針對本案立即調查釐清,並依調查結果移請教師成績考核會,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進行審議,亦嚴正要求該校應針對教師權利給予教師應有的保障。

教育局 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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