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師聘期沒給滿、本俸遭扣 教團批政府「薪水小偷」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受少子女化影響,各縣市學校自主控管教師數量,導致學校代理教師越來越多,引起立委關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天指出,代理教師勞動條件差強人意,不僅聘期沒給滿一年12個月,就連本俸都與法規按學歷起敘規定不符,也不適用「慰勞假」,但代理教師本該是專任教師員額,人事預算早已編列,政府機關坐實了「薪資小偷」的價值定位。

全教總指出,公立高中以下學校因為法規上員額控留、增給合理化編制外教學人力,或學校因應少子女化自主控管聘任等因素,導致教學現場出現過高的代理教師比例,連帶也影響正式專任教師開缺,並不利於師資職涯發展。

全教總也提出六項批評,批評代理教師的勞動條件卻未獲得友善待遇。全教總說,代理教師的聘期未給足十二個月的日數,不僅出現待遇支給的缺口,更影響代理教師的職業保險保障及退休提撥;另外,目前不具合格教師證的代理教師,除依據行政院核定學術研究加給打八折的條件外,卻也給予較低的起敘條件。

有關起薪,全教總指出,依各主管機關所自訂的代理教師的敘薪規定中,沒修過教育學程的大學畢業生給予170薪點,修過教育學程的給予180薪點,但若有碩士學位卻無教師證者則給予245薪點,此做法與「教師待遇條例」明定要按學歷起敘的規定不符,就連本俸的起敘點都差了一截,明顯剋扣部分代理教師的薪資。

全教總表示,除國立學校、台北市及金門縣願意比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服務年資(曾任公私立學校代理、專任年資)提敘薪級外,其餘縣市政府均不予採計職前年資,以致出現忽略服務年資,代理教師本俸永遠採計170、180及190薪點敘薪;另外,除了台北市、桃園市,代理教師若在聘期內取得較高學歷,得比照專任教師學歷改敘(如取得碩士學位)提高薪級,多數縣市均不因學歷調整薪級。

另外,代理教師的申訴範圍,限縮於法規上明定的待遇與終止聘約事項,實務上卻常發生被懲處、不認定服務成績優良或短少投保等發生時,面臨無從申訴的窘境;代理教師的給假比照約聘僱人員給假規定,卻排除慰勞假的適用,剝奪代理教師的休假權益。

全教總表示,包括聘期、給薪、給假、申訴等,各縣市政府多以成本負擔、財政困難等推諉,但代理教師代理的職缺就是專任教師的員額,各主管機關應編足專任教師的人事預算,卻處處給予減法式的不利益對待,符合縣市政府節省人事支出的目的,無疑坐實「薪資小偷」的價值定位。

高中以下學校教師薪級起敘基準。圖/全教總提供
受少子女化影響,各縣市學校自主控管教師數量,導致學校代理教師越來越多,引起立委關...

全教總也呼籲教育部,不該放任各縣市政府給予差別待遇,造成一國多制,另也呼籲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嚴格監督、糾正行政機關對代理教師的不合理對待。

代理教師 全教總 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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