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放寬學貸申請條件 可貸生活費每學期至多4萬元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新冠肺炎衝擊不少家庭生計,教育部今天表示,已修正「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放寬申貸生活費條件,學生只要提出受疫情影響家庭月收入相關證明文件,即可貸款生活費,額度比照低收入戶學生,一學期最高4萬元。

教育部國教署說明,就學貸款除可加貸生活費,另為減輕貸款人的還款負擔,並配合中央銀行於109年3月調降利息,宣布自109年3月25日起降息至0.9%。同時,償還就學貸款的貸款人也可使用「寬限期」、「只繳息期」、「緩繳期」、「延長還款期限」等各項緩繳措施。

國教署指出,「寬限期」允許貸款學生畢業或退伍後滿1年開始還款;「只繳息期」可申請緩繳本金,每次申請至少1年,共可申請8次;「緩繳期」由原月均所得未達3.5萬,放寬至4萬元所得為低所得者,及低收、中低收入戶,可申請緩繳本金且免息,每次申請1年,加倍申請次數,共可申請8次;「延長還款期限」則同意一般借款人可專案申請延長1.5倍;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可延長2倍。各項緩繳措施可依自身需求搭配使用。

教育部放寬學貸條件,受疫情影響可貸生活費,每學期至多4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國教署表示,當學生家庭面臨突發的經濟負擔時,教育部提供的各項就學貸款緩繳措施,有助於穩定貸款人的生活品質與未來規畫。學生如有任何申貸疑慮,可向就讀學校或各承貸銀行客服人員洽詢,以利提出申請,度過難關。

學貸 教育部 低收入戶

延伸閱讀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