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核定陳泰然出任文大董事長 校友派批「違法濫權」

聯合報 記者趙宥寧/台北即時報導

文化大學董事長懸缺近2年,家族派、校友派僵局不下,士林地方法院8月裁示由台灣大學前副校長、大氣系教授陳泰然擔任該校第18屆臨時董事長,教育部已於9月23日核定,並要求董事會儘速進行改選。文大校友組織華岡學會則質疑,陳泰然上任後開會改選董事長,並投票選他自己上任,有不公平奪權之嫌,更抨擊教育部黑手介入。

華岡學會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理事長陳金龍表示,站在校友立場,對於董事會亂象感到痛心,罪魁禍首就是教育部。華岡學會日前也質疑,陳泰然是文大前董座張鏡湖家族成員扶植上任,9月13日開會選出新董座,他投票給自己,最後票數險過半而當選。校友質疑他以不公平手段奪權,上任至今也未處理校內預算,有怠忽職守之嫌。

華岡學會也在記者會中播放文大董事會選舉錄音檔,現場有董事質疑,陳泰然只是臨時董事,只有「代理」權,他卻把自己也列入董事長選舉名單,不應具備董事長候選人資格。但該臨時動議未獲採納,現場持續進行開票、唱票,最終以陳泰然六票、陳樹四票,由陳泰然當選董事長。

陳金龍說,法院裁定陳泰然僅限行使文化大學董事會董事長職權,怎能把自己也列為候選人,竟還選上董事長,即便在座董事提出異議,基本會議程序準則也不遵守,未來文大不就亂成一團?他也質疑,文大五個董事跟家族派都有密切關係?就很清楚教育部在玩什麼。

教育部則說,去年4月以董事長懸缺為由,依私校法第26條規定,向法院聲請選任一名臨時董事並代行董事長職權,法院認為10名董事仍能行使職權駁回聲請,教育部則再提抗告,指出現有董事會人馬意見僵持不下,無法選出新任董事長,法院最後由教育部推薦的5名官派董事名單,包括曾憲政、陳泰然、柴松林、劉福來和賴鼎銘,以陳泰然行政和學術經歷較豐富、合適為由,裁定擔任臨時董事長。

法院裁定陳泰然出線,教育部表示尊重;至於校友派主張陳泰然不該逕自參選董事長,教育部則引述私校法第26條規定,臨時董事應係代為出缺「董事長」、「董事」行使職權,以迅速、徹底解決董事會內部無法運作的僵局,而非指涉「不能或怠於行使職權之董事」。

文大校友組織華岡學會質疑,陳泰然上任後開會改選董事長,並投票選他自己上任,有不公...

教育部也說,文大董事會於9月13日召開會議,並推選陳泰然為第18屆董事長後報部,教育部依私校法規定,以及法院裁定內容檢視資格及程序,已於9月23日核定陳泰然為文化大學第18屆董事長,籲請文大董事會儘速辦理第19屆董事改選,維護文大全體教職員工生權益。

教育部 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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