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示3私校申請漲學費合法 教部不排除再上訴

聯合報 記者潘乃欣/台北即時報導

世新大學、實踐大學、中原大學不滿教育部否決他們申請調漲學士班學費,2018年提告教育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判決三校勝訴。大學校長直言,大學學費凍漲近20年,早已趕不上物價,調漲學費有其合理性,也屬大學自治範疇。高教工會則認為政府應管控學費調漲,但要讓管理原則入法,否則只會吃上更多敗訴官司。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一出爐,世新大學等三校立刻發出聲明稿,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肯定法院裁示「學費收取是大學自治範圍」,教育部應開放各校按照每年基本調幅上限調漲學費。三校提告那年,教育部公告基本調幅上限為1.85%,前一學年未調整者可調漲2.29%,雖然這個幅度不如他們預期,但仍有助挹注短絀的高教辦學資源。三校呼籲教育部正視高教資源不足的困境,別再讓大學自治淪為空談。

實踐大學前校長陳振貴指出,教育部管控各大學調整學費的程序不正當,他們要求各校先與學生溝通,擬調漲的學校都有落實,但常遭教育部以「溝通不足」等理由回絕。我國已是低學費國家,凍漲多年的學費已落後物價成長速度,但高教辦學確實需要經費,教育部應開放各大學在規定漲幅內調整學費。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說,政府不應放任大學調漲學費,但應合法控管此事。目前要求大學「與學生溝通才能調漲」等管理手段沒有法源依據,最後當然是教育部敗訴。他也呼籲私立大專校院朝公共化方向發展,由政府減輕學生就學負擔,就算讀私校也不必繳高額學費。

實踐大學、世新大學、中原大學不滿教育部否決他們申請調漲學士班學費,2018年提告...

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此案訴願決定及原處分撤銷,教育部表示予以尊重,將另作適當的處置。換句話說,教育部不排除繼續上訴。

教育部 高教 世新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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