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貿易倡議 簽署首批協定

聯合報 記者鄭媁、葉卉軒、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一日於華府美國在台協會(AIT)總部,由駐美代表蕭美...

台美一日上午十點(台灣時間一日晚上十點)於美國在台協會(AIT)華府總部正式簽署「台美廿一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雙方代表為AIT執行理事藍鶯(Ingrid Larson)與我駐美代表蕭美琴。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對此說,該協議不但深具歷史意義,也是新的開始,台灣將持續強化和各國的聯繫合作,並向台美全面性的自貿協定(FTA)前進。

日前在美國底特律出席亞太經合會(APEC)貿易部長會議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鄧振中,及美國副貿易代表畢昂奇也到場見證。

該倡議日前已針對貿易便捷化、中小企業、反貪、良好法規和服務業國內規章這五項議題完成談判,並完成中、英文法律約本。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宣布,台美正式簽訂其首批協定。林子倫指稱,台美貿易協定是歷任政府不曾停歇的努力目標,這次簽署奠定台美貿易未來持續發展的完整結構。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說,供應鏈重組和競爭力來源的關鍵,不在於關稅減讓多少,而是有無呼應新秩序的體制,該倡議不是看短期的牛肉,長遠來看,「這會是全世界未來貿易新秩序的樣板、先驅」。

龔明鑫還說,過去貿易談判大多圍繞調降關稅,可以得到多少貿易利益的內容,外界會質疑該倡議由美方主導,但對台灣而言,參與這些新秩序談判的本身就很重要,重點不在於降多少關稅,而是台灣能夠在談判過程中,表達這樣的制度設計能否承擔、需不需要緩衝期,若沒有先去談,而是「被決定」,台灣將完全沒機會表達能否承受。

至於為何美國要先從台灣談起,龔明鑫提到,台灣雖非聯合國會員,但對於先進倡議,台灣大多會「自己先做好」,因此美國「跟我們談比較好談、我們也比較容易接受」。

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一日說,美方有關行徑嚴重違反「一中原則」和中美三項聯合公報的規定。

美國在台協會 龔明鑫 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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