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華視不公不民困境 立委提5訴求籲文化部買回民股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台北即時報導

去年公視法通過修法,文化部長史哲曾表示公視法要分兩階段修法,而華視資產活化等相關修法,希望在第二階段實現。林宜瑾等立委今於立院教委會提案,要求文化部督促公視於兩個月,就資產活化等華視五大問題提出說明。此一提案要求,文化部應將華視民股買回、落實附負擔捐贈,等華視完成公共化經營定位後,再依據發展需求規劃資產活化事宜。

立院教委會今邀請文化部次長王時思就「跨族群、跨平台、跨語言兒少服務計畫—公視第3台轉型兒少頻道」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林宜瑾質詢時指出,公視法第一階段修法三讀快滿一年,第二階段有甚麼進度?華視「不公不民」的困境持續已久,如何突破困境?

王時思表示,華視現在雖然定位為商業電視台,但因為公視持股占八成,在公共性和民間商業經營的意義上,華視還是必須取得一個平衡。至於公視為何無法將華視的民股買回,是因為法律上並無相關規定可以強制民股賣出,陷入難以議價讓政府買回持股的困境。但因為公視持股達八成、握有主導權,可透過委製或補助等資源挹注,改善華視的製作內容、提升收視和營運狀態,這是文化部現在可以採取的狀態。

最後林宜瑾等立委提案,要求文化部督促公視於兩個月內就華視資產活化議題提出說明。提案指出,放眼國際,日本NHK年經費1976億、英國BBC 1835億、韓國KBS 329億,我國公視所獲捐贈經費雖已由9億提升至23億,相較之下仍顯拮据。我國公廣集團,有許多障礙須一一突破,其中,華視定位就是目前最大且顯眼的一個。

華視資產如何活化?附負擔捐贈以及民股買回如何落實?鑒於此些問題存在已久,無法限制民股釋出,而公視已為最大股東,立委要求文化部應督促公視於兩個月內就以下訴求提出說明:

一、民股買回、落實附負擔捐贈,完成公共化經營定位後,再依據發展需求,規劃資產活化事宜。

二、華視資產應優先應用於本業經營,提升節目自製比例。

三、資產活化政策規畫應開放員工參與,並保障員工工作權。

四、資產活化應注重公廣集團形象,朝公益教育規劃發展。

五、不動產只租不賣、租賃對象以影視傳播產業為原則、不得因資產活化目的,增加現金借貸、活化作為不得變更華視本業經營現址。

林宜瑾等立委今於立院教委會提案,要求文化部督促公視於兩個月,就資產活化等華視五大...

華視 資產 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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