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鄉代會副主席當選無效確定 巫光生解職給女兒接棒

聯合報 記者黃羿馨/新竹即時報導

順利連任的新竹縣湖口鄉民代表會前副主席巫光生,去年8月替無黨籍湖口鄉長候選人鄭士榤以3萬元對價現金綁樁,新竹地檢署依涉嫌賄選為由提當選無效之訴。新竹地院認為巫「替其他候選人」非為自己賄選駁回。檢方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廢棄原判決,改判巫當選無效確定。巫光生表示,尊重司法,自己也交棒給女兒,繼續為鄉親服務。

一審民事判決指出,巫光生為湖口鄉第22屆鄉民代表第一選區登記2號的候選人,去年8月競選期間,為協助鄉長候選人鄭士樑順利當選,與妻子和湖口鄉公所前范姓機要、某禮儀百貨劉姓負責人及鄭士樑本人,將3萬元裝在信封內,分別交給有該選區具投票權的鄉民代表、村長與其家屬共20人,即俗稱「綁樁」或「固樁」,藉以尋求支持鄭士樑。

新竹地院一審時認為巫光生是為其他候選人賄選而不是替自己,賄選行為對自己的選舉結果沒有任何影響,也沒以賄選方式妨害鄉民代表選舉的投票公正性,駁回檢方當選無效之訴。

檢方不服而上訴,高院民事庭認為選罷法明白揭示「無投票行賄行為」是民主制度對候選人基本要求之一,為避免候選人間相互拉抬、結盟,為他人賄選仍可當選的情形發生,因此依選罷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依合目的性的論理解釋,應不限於為自己買票賄選的當選人才適用,改判巫當選無效確定。

另巫光生刑事賄選部分,新竹地院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判處1年8月,褫奪公權3年,並宣告緩刑3年確定。巫光生受訪時也強調,為避免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已放棄上訴。

巫光生表示,自己雖然無辜,但尊重司法,為避免浪費國家資源,刑事部分也已放棄上訴,但他為鄉親服務的心不變,同時也感謝選民支持他,自己雖然沒有公職,但會一直持續為地方服務,至於政治生涯,將交接給女兒接棒。

新竹縣湖口鄉民代表會前副主席巫光生(中)已被解職,他表示尊重司法,自己也交棒給女...

新竹縣選委會則表示,巫光生刑事遭判有罪後,10月16日即解除職務,因該選區超過2席以上,且替補的人選得票數未達門檻,該選區將不會遞補也不會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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