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封存蔡總統論文 賀德芬敗訴確定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許維寧/台北報導
台大名譽教授賀德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灣大學名譽教授賀德芬質疑蔡英文總統未取得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博士學位,向教育部調閱論文等資料被以「機密封存卅年」為由拒絕,她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封存處分,並要求國家賠償千萬元,最高行政法院昨判賀德芬敗訴確定。

賀德芬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向教育部申請提供蔡英文在政治大學任教期間所有升等論文、學位證書等,教育部拒絕。她認為,教育部違反國家機密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及檔案法等,提告請求法院判決教育部提供資料。

一審認為,教育部前年六月三日訴訟期間已提供蔡英文履歷表、學位證書,賀德芬也當庭肯認收受;另送審著作、服務證書,在教師送審程序結束後已還給蔡英文,不屬教育部保存的政府資訊或檔案,賀德芬請求教育部提供資料,與法律要件不符,教育部處分無誤。

一審認為,賀德芬主張因教育部拒絕提供資訊,而赴英國聘當地律師追查,損失一千萬元,但賀德芬沒舉證供法院調查真偽,無從認定兩者間有何因果關係;且送審著作、服務證書已還給蔡英文,教育部根本無從提供給賀德芬,即使賀德芬在英國有金錢支出,也不能依國家賠償法求償,判賀德芬敗訴;上訴後被最高行駁回,全案確定。

賀德芬說,對遭最高法院駁回一事並不驚訝,「政治干預司法非常厲害,不可能有公平的審判,我只是走個程序而已。」她表示,願在體制內據理力爭,是想將司法醜態揭露予大眾,現實已很清楚,蔡沒博士學位、教育部當年聘用副教授程序違法,「草稿存在,但論文偏不存在」,豈不是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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