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行動/財劃法逾20年未修 陳國樑:中央掌管資源分配 食髓知味

聯合報 記者袁志豪/新北即時報導

攸關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收支劃分的財劃法廿多年未修,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指出,決策者與部分學者專家,往往將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視為顧此失彼的「零和賽局」,完全不對,其實只是不願意修法的理由;其中原因即在於若修法等於削弱自己的權力,既然掌握分配資源的控制權,嘗到甜頭,食髓知味,更不可能放棄。

陳國樑表示,原本以為均有財經背景出身的前行政院長林全與前財政部長蘇建榮上任後,有機會修改財劃法,學者出身的蘇過去更曾主持研究計畫深入探討「財劃法」之弊並提出改革建言,結果當權後說法從「積極推動」、變成「沒放棄修」、到「不會提出」。

良善的財政分權,可以促進公平、提升效率,地方、中央資源劃分,有助於促進整體經濟資源的有效配置、平衡財政城鄉差距,進而提升整體社會福利。過往很多獨裁政權走向獨裁國家,都是從財政中央集權開始,財政分權亦能降低政府對人民的財政剝削以及對於整體經濟的侵害,有效約束「巨靈政府」。

在前瞻建設中,可以發現有些是中央全額補助,有些是要求地方政府必須自籌款項,陳國樑說明,原因即在於我國規範政府財政的法律,包括財政紀律法、預算法、公共債務法以及財劃法;但中央為了不受一般法的約束,又另外為前瞻經費制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因此相關經費使用,是依據特別法,完全掌握在中央手中。

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指出財劃法廿多年未修,其中原因即在於若修法等於削弱自己...

因此,縣市長如果與中央屬於同一個政黨,變有機會得到全額補助,如果選後換成不同政黨的首長,確實可能面臨斷炊,眼見每年許多工程自籌款項破上百億,不知所措;此即因財政中央集權下,加上前瞻經費使用不受一般法約束,是否全額補助、如何分配,都由中央說了算。

財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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