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改制核安會 公信力受關注

聯合報 記者胡瑞玲、林銘翰/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明定行政院為確保台灣核能、輻射及放射...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核能安全委員會組織法」,行政院為確保核能、輻射及放射性物料安全,特設核能安全委員會;原屬中央二級單位的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將改制為三級獨立機關核安會,掌理核子保防監督及核子保安管制等九大事項。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蔡中岳指出,原能會降級後,主力項目似乎已非核能發展,但作為核能監管重要機關,仍要面對核廢料及核電廠除役問題,會持續觀察降級的究竟是核能發展,還是核安管制。蔡中岳說,過去認為核能管制機關應為獨立機關,現在卻看不到獨立性,改制後仍要處理好核廢料法治化與高階核廢料的選址條例。

中山大學社會系副教授邱花妹說,過去原能會因與台電關係緊密,能否有效監督的公信力備受質疑,改制後更強調核安問題,強化並建立起良好的社會公信力,將會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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