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半年內執行」公投案 中選會:今年應來不及

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日前領銜提出「死刑應於判決確定後6月內執行完畢」全國性公投提案,中選會認為提案有舉行聽證會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表示,該案照目前時程看來,應該是趕不上今年法定公投舉行時間。

公投法自修法後,將公投日定於8月第四個周六,自2021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李進勇今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詢問徐紹展的公投提案聽證結果,李進勇答詢表示,爭點已在整理中,聽證會除了提案領銜人、學者專家提供意見,也會根據聽證會論點加以整理,整理爭點的最主要用意是要協助提案領銜人,把案子做合於公投法規定的修正,以便進行後續程序。

李德維追問,依法應於今年8月舉辦公投,此案經聽證會釐清爭點後,公投是否會辦?李進勇答,照目前時程看來應該是來不及,公投案的成立,必須在公投日前90天前。

針對台灣百合公義協會理事長徐紹展領銜提出的死刑公投提案,中選會日前認為應先舉行聽...

李德維質疑,執政黨把公投日定死,加上中選會有相關權限,包括舉辦聽證等,若本周不公布公投案,不就形同被中選會行政沒收?李進勇說,相關程序進行都是按既定規定,中間完全無任何拖延,「可能案子提出的時間也是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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