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準經長曾犯罪 能看嗎

聯合報 記者屈彥辰、呂俊儀、簡永祥、王宏舜/台北報導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左)昨天介紹新內閣經濟部長郭智輝(右)。記者林俊良/攝影

準閣揆卓榮泰昨天上午公布財經內閣,經濟部長由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擔任。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揭露,郭智輝曾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緩刑,當時的辯護律師是準國防部長顧立雄,崇越集團還被彭博社點名協助中國大陸「華為」公司設立晶圓廠,有學者憂慮恐生國安危機,質疑準總統賴清德是識人不明還是別有用心?

崇越:財報有出入 主動更正

郭智輝昨透過公司發聲明表示將依法辭任崇越集團所有職務。崇越指出,郭被控違反證交法起因於2007年商務糾紛,因財報數字有出入,公司主動重編而違反規定,但因是主動更正,故法院從輕發落判處緩刑,郭接任經長並無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

另外,崇越旗下環保工程事業蘇州崇越公司2022年初取得大陸深圳鵬芯微集成電路製造公司的廢水處理工程,雙方僅就環保工程項目合作,未涉及半導體材料或設備業務往來,公司所有投資與業務皆遵守國家政策與法令,絕無踰矩。

郭智輝犯證交法遭台灣高等法院判刑一年十月徒刑,另犯商業會計法兩罪處三月得易科罰金之刑,皆緩刑五年,支付公庫六百萬元。郭於2019年2月16日緩刑期滿,不少法官聽到郭要入閣,驚訝說緩刑並非無罪,「現在政府用人都不設標準了嗎」?

郭被控 美化業績、規避管制

根據法院判決,崇越科技2005年間與俄羅斯聯邦原子能總署委託的新加坡商Tronic議定六吋晶圓製造技術整廠輸出計畫,細分為廠務、設備及製程三項合約,金額各為美金1404萬元、2750萬元、400萬元,崇越為分散履約風險,僅就廠務、設備部分與Tronic簽約,製程部分則由崇越子公司BEST出面簽約,郭智輝被控為美化業績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或編製不實財報。

2008年4月,調查局北機組搜索崇越台北總公司及新竹分公司,調查局認為崇越將客戶委託購買晶圓設備的「暫付款」在財報中編列為該公司營收,股價因此上漲。高院審理認定,郭智輝為美化崇越業績、規避政府對半導體技術輸出管制或隱藏真實客戶身分而編製不實財報,但比較重編前後實際數字變動不大,且非有意隱瞞虧損或虛增營利而抬高股價,應是一時貪慾失慮,給予緩刑。

「我國經濟部長竟是違反證交法判緩刑的罪犯,能看嗎?」王鴻薇表示,郭智輝違反證交法罪證確鑿,而去年十月國際媒體彭博社一篇標題為「台灣崇越漢唐等四科技公司協助華為設晶圓廠」的新聞報導,指深圳一家華為支持的公司建造一座即將完工的大型建地裡,有包含台灣晶片材料經銷商崇越科技公司的人員,「崇越就是協助華為成立晶圓廠的台灣廠商」。

王鴻薇說,當時成功大學電機工程系教授李忠憲曾表示,台灣企業協助建造工廠所生產的晶片最終可能用於中國瞄準台灣的飛彈,政府不加強對台灣企業支援華為的控管就沒認真看待台灣國防。王鴻薇質疑,賴清德真的敢用郭智輝這種人嗎?台灣人安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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