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遭割傷命危 家屬怒盼廢除少事法 資深法官:排斥是最簡單的

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新北市某國三男學生為替女同學出氣,涉持彈簧刀刺傷男同學,男同學頸部、胸部中刀,一度失去生命跡象,送醫急救裝上葉克膜,緊急手術後救回一命,家屬在網路上怒吼「希望廢除少年事件處理法」。資深法官指出,少事法處罰不比刑法輕,且會尋找成因,連結教育輔導資源,矯正少年性格,不能直接拋棄非行少年,少年若涉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徒刑之罪,將會移送地檢署偵查,比照刑案處置。

受害家屬在網路平台Dcard發文稱,「什麼狗屁少年事件處理法,犯罪就一律刑法處理好嗎?我的外甥的命就這樣沒了,誰能懂我們心理面的痛。不良學生就應該不要讓他們進校園了,希望我外甥的死能廢除少年事件處理法讓好學生跟壞學生不要同一個環境。」

資深法官指出,家屬情緒大家一定可以理解,但少年觸法行為,不能對外說明,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足以知悉少年為接受調查、審理或刑事案件被告,違反規定最高可處6月徒刑。

法官指出,少年事件處理法為對於少年的特別措施保護程序,大部分少年保護程序已處理完畢,但少年法庭審查後,認為少年涉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徒刑之罪,則裁定移送地檢署,比照刑案辦理,如殺人、販賣毒品等行為;檢察官偵查後如依法起訴,案件仍送少年法庭審理,由「少年法官組成的刑事案件法庭」審理。

法官說明,少事法罰起來不比成年人一般刑事案件輕,其中感化教育是一種特別矯正教育的機會,少年進入感化教育狀況林林種種,如偷東西、打架的孩子,都有可能送感化,最長時間為三年;一般成年人傷害案,可能就是判處可易科罰金之刑,相對較輕。

法官表示,「排斥是最簡單的,但少年案件並非直接拋棄」。成年人犯罪刑庭不會去找事發原因;反觀,少事法制定目的是「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少年法庭則會去尋找成因、連結資源,想辦法改善少年的環境、矯正性格。

新北某國中發生濺血事件,國中生遭同學刺傷送醫。示意圖(非本案)/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法官指出,少年案件發生後檢討司法制度沒有太大成效,而是要檢討「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不管該少年有無經少年法庭處理,過程中一定會連結教育輔導機制,包含與學校間的聯繫,理解少年交友狀況、學習環境,帶刀到學校是否早有跡證?學校是否知情、掌握?前端有許多事項可以著手努力,少年法庭連結周遭的資源,共同幫助少年,齊力打造孩子好好上學、成長的教育環境,這不也是學校、家庭該盡責的嗎?

國中生 割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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